陶武宁:“万能章”折射社区自治“权责失衡”

12.03.2015  01:45

  90后去参军,需要社区开具在“文革”期间的表现证明;新农合医保在异地看病,需要社区开具“是否属急诊”的证明……在广东团分组讨论时,全国人大代表、深圳国威电子有限公司车间副主任易凤娇列举了一系列令人哭笑不得的证明事项,经她调研,社区需要开具证明的事项有110多项,社区公章被当成了“万能章”。(3月11日南方都市报)

  如果说,社会治理体系是一种治理结构,是围绕权、责的协调管理所要求的一种制度安排的话,那么,社会各职能部门治理能力就是指执行这种制度、落实这种制度的能力。社区居委会作为社会最基层自治组织,不仅是联接社会职能部门与居民互通的桥梁,更是为社区居民提供服务的基本单元,管理着社区居民生活上的大事小情。然而,源于社区居委会长期以来处于居民“管家”地位,导致一些职能部门习惯性行使权利、规避风险,权大责小不仅助长“慵懒散”作风,更让办事的人耗时耗力,心里难保平衡。

  可以说,社区公章演变成“万能章”,根源在于社会治理体系存在权责失衡的不良现象。改变这种不良状况,需要给予社会管理各级部门实行权责共担,让社区工作权责对等。

  适当扩权方能减压。社区居委会作为群众性自治组织,宗旨是为居民服务,但面对动辄几千户、甚至多达两三万人的社区,在做群众工作过程中,既少资金支持,还缺话语权,办理居民事务的“底气”不足,必然影响服务质量。针对居委会“难盖章”要让社区工作有充足“底气”,应当适度增加经费,对一些办理本社区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事项,赋予相应权力。俗话说,给我杠杆和支点可以撬动地球,同样,社区无权却要盖章担责,必然心存顾虑,难以解决居民面临的困难。这是其一。

  适当减责方能增力。社会职能部门应当主动梳理并清理不必要的开证明和盖章项目,缓解居民“盖章难”。如,一些证明办事人夫妻关系、婚姻状况、证明户籍等,可在办事人身份信息档案中查询到的证明项目,就不该让办事人冤枉跑路去开社区证明,不给社区工作增添负担,主动为社区工作减轻责任。这是其二。

  适当调节方能激活。对一些计生、工会、统战及群团组织等涉及社区的事务性工作进行适度调节,减轻社区工作压力,保证社区这一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能够有更多精力为居民办实事。这是其三。

  相信,在全面深化改革各项措施推动完善下,促使社区自治权责平衡,激发更大活力,将能保持人们办理各项事务得到比较稳妥、协调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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