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宁上汤船滩万亩林权有争议 两地村民闹腾50年

31.12.2013  14:30

  武宁县共有林地面积395万亩,是江西省重点林业县,2004年,率先开展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现“山定权、树定根、人定心”,促进了全县林业的可持续发展。然而近日该县上汤乡部分村民却向本网反映,该乡近万亩山林一直办不下林权证,原因是两个乡镇对这些山林的拥有权属持争议,双方为此展开拉锯战近50年。  

林权证迟迟难以办下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农村家庭承包制度的拓展和延伸,对于促进农民兴林致富、就业增收具有重大意义,林改制度的落实关系到百姓的切身利益。武宁县上汤乡九宫村、温汤村、石溪村的村民向本网记者出示了一份1981年武宁县人民政府颁发的《林权证》,同时还告诉记者,1984年的时候也拿到了《自留山证》。

  国家实施林改政策后,近万亩林地涉及7个村民小组几十户林农多次向县林业部门申请,要求给本村几十处山场、近1万亩林地颁发新的林权证。

  武宁县上汤乡党委肖副书记告诉记者,这些山场位于上汤乡和船滩镇交界处,早在60年代初期与其他山场一起成立了南岳林场,因经营不善林场倒闭,再加上多年来乡镇行政区域几次变更、重新划分,山场的四址很难界定,造成与邻乡船滩镇对这些山场的权属争议持续不断。

  同时肖副书记表示,这场争议跨时较长、涉及人口众多,政府部门已高度关注,县政府已召集各职能部门,多次召开协调会,由林业部门牵头,对有争议的山场林地重新进行摸底排查,组织村民调解,待重新裁决后才能颁发林权证。  

争议跨时50年,林业部门牵头协调

  村民告诉记者,作为全国的林改先进县,上汤乡和船滩镇跨时近半个世纪的林权纠纷迟迟得不到解决。

  记者随后赶到武宁县林业局,林改办主任郑小松向记者出示了几份材料,记者从这些材料上了解到,上汤乡和船滩镇的林地争议早在1964年就开始了,1966年4月,武宁县人民法院没事审判庭对涉案山场进行了民事调解,1981年颁发了部分山场的林权证,1982年两家公社组织了一次协调,这次协调基本上还是认定了1966年的民事调解。

  郑主任介绍,其间经过多次协调,很多老人已经过世,多数领导干部几易其职,但问题始终没有解决。不少没有参与协调的村民事后反悔,甚至连不少参与调解的干部对当时的具体事宜都记不太清楚。

  为了进一步了解清楚情况,记者连线采访武宁县林业局局长余彪,余局长称自己正在开会会后再与记者连线,随后记者多次拨打余局长电话,始终处于无人接听状态,12月26日,记者再次联系余局长,余局长在电话里“喂喂喂”了几声后,以信号不好为由终止通话。

  船滩镇已办到6088.9亩林权证

  采访中记者获取另外一条重要信息,涉及争议的万亩山场中,船滩镇竟然已拿到其中部分山场的林权证,这让上汤乡村民难以理解。在记者的追问下,林改办郑主任证实确有其事,原来2004年林改开始时,涉事双方可以相互提供证据要求林业部门颁发林权证,2005年武宁县调解山林纠纷领导小组再次组织双方调解,根据船滩镇提供2006年的一次调解书,2007年县林业局给船滩镇办理了其中5800亩山林的林权证。

  但上汤乡村民认为2006年的调解很多人都不在场,他们并没有认可这次调解,林改办提供的调解书确实也只有上汤乡某村组长的签名。

  随后记者连线船滩镇党委书记方胜春,方书记称自己2011年才到船滩镇工作,对历史问题不太清楚,让分管领导来答复记者的提问。该镇分管林业的李部长告诉记者,通过2006年的调解,林业局给船滩镇颁发了6088.9亩的林权证,但由于跟邻乡的争议升级,林业局很快把证收回保存。当年申请国家公益林后,公益林补偿金从最初的7元/亩到今年的13元/亩,全都打在船滩镇政府的账上。

  (中新网江西新闻12月31日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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