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宁县:“三个注重”规范侦查监督工作

02.09.2015  19:06

今年以来,武宁县院侦查监督科以努力提高案件质量为目标,加强办案的规范化建设,围绕办案的重点环节,规范执法行为,切实提高了执法水平。

该院“注重及时更新学习,进一步强化规范意识”。今年以来,该院利用周一学习例会等平台,多次集中学习《检察机关审查逮捕、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案件办理流程(试行)》和《案件卷宗整理指引》等规范司法行为规章制度,从实体和程序两方面严格要求规范办案,要求办案中保障律师执业、做好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 从案件的受理、决定、执行、归档以及卷宗目录等各个环节作出详细规定,强化规范办案的责任意识。

在办案程序上,该案还强调规范环节一个不能少,“注重办案节点审查,严把案件程序”。无论是办理疑难复杂案件,还是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简单案件,从案件的受理、审查、权利义务告知、提审犯罪嫌疑人(辩护律师意见听取)、提出意见、案件笔录讨论、领导审批、文书送达、执行跟踪、捕后必要性审查等程序一个也不 少,并针对审查逮捕这一核心工作的特点规律,总结出“三节两点”程序工作法,即从对案件审查、提审、审核三个关键环节,审查逮捕意见书、不批准逮捕说理书两个重要节点入手,旨在规范承办人的执法行为,提高承办人的业务能力,从动、静两态对批捕流程中的最重要的三个环节、两个程序节点进行严格规范,从程序上保证规范执法。

该院加大案件评查分析力度,“注重案件质量评析,保证办案质量”。每月主动联合案管部门对照检查侦监部门办案质量情况,对发现的问题督促承办人整改,每月对批捕案件办理情况进行全面回顾,重点对捕后撤案、不诉案件、捕后判无罪及不捕后判实刑案件进行侦查分析。对高度上级院的评查工作,召开专题会议传达 评查要求,查找不足,对评查出来的问题和不足,进行总结梳理,制订今后办理同类案件应注意的审查重点,做到评查一案,解决一类问题的目的,保证了案件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