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宁县:三员评议检察长示范庭

08.08.2015  06:32

为进一步深入推进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增加检察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近日,江西省武宁县检察院邀请10多名县人大委员、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观摩评议由该院副检察长朱钟文出庭支持公诉、该县法院副院长陈思颖担任审判长的聂某涉嫌诈骗一案的示范庭庭审过程。

为了让人大委员、政协委员和人民监督员更加直观地了解案件情况和庭审准备工作,该院在开庭前将起诉书和庭审预案等复印材料分发给了每位参加观摩评议的人员。庭审过程中,公诉人充分运用多媒体手段直观地展现了全案的证据,还申请侦查人员出庭作证,既节约了庭审时间,又强化了证据能力。 

在3个小时的庭审过程中,公诉人始终沉着冷静,准备充分,对案件研究深入细致,举证质证思路清晰,说理充分,用词精当,发表公诉意见层次清楚,说理透彻。特别是公诉人针对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的辩护意见,答辩重点突出,针对性强,受到法庭的采纳,给人大委员、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公诉人代表国家指控犯罪有力,出示的证据确实充分,论证条理清晰,整个庭审过程精彩纷呈,效果好,我还真不知道公诉工作这么有挑战性,真不知道公诉人的法律综合素质这么高!”参加观摩评议的一人大委员连说了两个“真不知道”。

庭审后,人大委员、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按照事前确定的从法律适用、程序规范、语言表达、仪表举止、举证质证、辩论应变、公正执法和法制宣传等8个方面评分标准等级进行评议,一致认为庭审中公诉人司法规范、仪表整洁、举止得体、用语规范、条理清晰、应变能力强、适应法律准确,收到了较好的庭审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