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宁县:赌博输钱想扳本 租船聚赌被判刑

06.08.2014  12:13

 

经常参与赌博输钱,总想以赌养赌来扳本,但苦于抓赌风声较紧,不敢贸然纠集人员赌博,竟然想到在湖面上租船聚众赌博逃避打击的歪招。近日,经江西武宁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赌博罪判处被告人王某拘役4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现年45岁的王某,系武宁县人,没有正当职业,但有赌博嗜好,总和些不三不四的朋友在一起赌博输掉不少钱,为了把输掉的钱通过赌博的方式赢回来再进行赌博。可是最近一段时间,公安机关对黄赌毒打击的比较厉害,王某不敢贸然行事,苦思冥想赢钱歪招,竟然想到在柘林湖租游船聚众赌博。2014年1月份,王某以同学聚会的名义从李某手中租其游船,并承诺每天租金300元。李某答应就将游船租给王某。23日,王某将游船驾到偏避的柘林湖面上纠集张某、周某等20余人在游船上进行“推牌九”和“色子宝”赌博,从中抽利。连续三天,王某以同样方式聚众赌博共抽利达10000余元,被举报后王某逃匿。3月24日,王某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王某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构成赌博犯罪,但其有自首情节,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