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合肥南昌武汉四地 住房公积金可异地互认

24.12.2014  14:02

    记者今天从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日前,长沙、合肥、南昌、武汉四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会议在武汉召开。会议就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改革创新、发展方向以及四城市间的携手合作等进行了交流探讨,并签署住房公积金异地使用合作协议。

  根据协议,四城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实行异地互认和转移接续。对职工异地工作调动后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调入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应认可职工在异地缴存的公积金,并将从异地转入的公积金视同本地缴存资金同等计算贷款额度。调出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出具公积金转移证明或缴存明细时,应载明职工公积金月缴交额、缴交比例及缴存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