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特困重度残疾人 明年起每月享百元护理补贴

27.12.2013  19:40

        记者从市残联获悉,明年1月1日起,本市将全面启动为低保特困重度残疾人发放护理补贴工作,符合条件者可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乡镇)残联申请,审批合格后,每月可领到100元的护理补贴。

        据了解,本次护理补贴发放对象为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享受低保或特困救助60周岁以下的重度残疾人(一、二级),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00元,鼓励有条件的区县适度提高标准。享受护理人员上门护理的,区县残联以代金券形式发放给补贴对象;享受护理机构集中护理的,区县残联将补贴直接拨付给护理机构,帮助低保特困重度残疾人更好地享受到起居帮扶、生活照料、康复保健、愉悦身心等方面的服务。

        符合条件的个人或法定监护人可持《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第二代)、《天津市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天津市城乡居民特困救助证》等证件到户籍所在地的街道(乡镇)残联申请。(记者李倩)

(中新网江西新闻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