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浩:母女与狗共餐,非现代文明行为

13.10.2015  09:04

  家住渝北两路的文女士爆料,近日,她在江北大石坝某餐馆用餐时看到奇葩的一幕:一位中年女子用餐馆提供的筷子给宠物狗和自己夹菜吃,还让狗在自己的碗里吃东西,导致她刚吃没两口就“落荒而逃”。(10月12日重庆商报)

  网络有段子称,“以前很多人家把儿子叫狗蛋、狗剩,现在很多人把小狗叫‘儿子’、‘孙子’”。说明了现代人和宠物狗狗之间的亲昵,本也无可厚非。但是,与狗共用餐具,甚至在公共场合与狗共餐,非但是爱狗之举,更是消减同在餐厅用餐的食客们的食欲。此举,也绝非现代文明行为,却是在赤裸裸地污染现代人的眼睛。

  尽管,有些主人对宠物狗狗关爱有加,经常洗澡。但是有专家表示,即使再干净的宠物狗,也会携带大量细菌和寄生虫,就算是打了疫苗也是有危险的,易引起传染病。“许多宠物狗身上会携带寄生虫,比如跳蚤、螨虫等,有些寄生虫肉眼是看不见的,而餐厅内的地毯、沙发都很容易滋生寄生虫,如果携带病毒的寄生虫叮咬了人,那就会造成疾病的传播。”而与狗一同就餐,狗唾液中的病菌很可能通过餐具传播到人的口中,引起疾病,因此,要坚决制止人狗共餐的现象。此外,有些特殊体质的市民,对狗的毛发、皮屑等过敏,与狗共餐,可能会引发过敏性鼻炎,甚至哮喘。

  虽然,卫生部门目前没有规定,明确禁止顾客携带犬只进入餐厅。但是,餐厅方面有义务提醒或者制止食客让动物接触餐厅用具,甚至带到餐桌上。毕竟,人畜有别。餐馆毕竟是有特殊要求的场所,狗主人的行为应该节制,保持一个卫生、舒适的就餐环境,每一个食客都应自觉遵守和维护这一社会公德。同时,餐馆应维护大多数食客的权益,有责任制止宠物狗入内。

  因为目前没有具体的法律条例禁止携带犬只进入餐厅,所以,笔者也只能从道德层面进行建议,一是要求店家进行劝阻,二是希望养狗人士能够多考虑其他顾客的感受。只有尊重人类自己的前提下爱护动物,才是现代文明的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