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公布十大毒品典型案例 3年判处涉毒罪犯7190人
1413人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直至死刑
“6·26”国际禁毒日前夕,我省公布十大毒品典型案例
日前,从江西省高院获悉,2013年至2016年5月,全省法院判处毒品罪犯7190人,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直至死刑的1413人,重刑率19.7%。
据悉,今年“6·26”国际禁毒日前,南昌两级法院开展毒品案件集中宣判活动,对3件案件6名被告人进行公开宣判,如李某等人贩卖、运输毒品案,李某贩卖、运输冰毒4476.3克,麻果6000粒,被一、二审法院判处死刑。
◎十大典型案例◎
毒品藏饰品中
托运至南昌
2013年,李保国在西双版纳“颠哥”(在逃)处,购得3万粒甲基苯丙胺片剂。随后,李保国找到孙燕锋(已判刑),让其把毒品托运至南昌。两人将3万粒毒品藏于茶叶、红木饰品中后,由孙燕锋办理物流托运手续。孙燕锋持提货单到南昌后,与魏文强一起从物流公司提取毒品,后将部分毒品卖给魏建华。2013年9月,李保国再次从“颠哥”处购得5万粒甲基苯丙胺片剂。2014年2月,李保国帮“颠哥”运输5690粒甲基苯丙胺片剂至南昌,途中被查获。
此外,魏建华2013年9月27日,伙同魏文强(已判刑)购进25000克甲基苯丙胺出售。南昌市中院一审、省高院二审,最高法复核,认定魏建华、李保国犯贩卖、运输毒品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不但自己吸毒
还教唆他人吸毒
2015年2月11日23时许,方建伟购买了200元的氯胺酮(俗称“K粉”),并在KTV包厢内劝说黄某吸食氯胺酮。民警例行检查时,将方建伟等人带走调查。方建伟在犯罪事实未被警方掌握时,如实供述教唆黄某吸食毒品的事实。信州区法院认定方建伟犯教唆他人吸毒罪,判处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网上学制毒技术网售毒品
2013年3月初,杜仲伟在网上学习制毒技术,然后在家进行制造甲基苯丙胺试验。掌握制造方法后,杜仲伟购买500克麻黄素,制造甲基苯丙胺100多克。同年11月份,杜仲伟购买5千克麻黄素,制造甲基苯丙胺约1500克。
杜仲伟制造出毒品后,通过贴吧发布免费试吸的方式寻找买家,并通过快递售卖毒品。省高院二审,最高法复核,认定杜仲伟犯贩卖、制造毒品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
跨省运输毒品被判死缓
2013年7月3日,易元化和“斌仔”(在逃)在广东惠东商定,以5000元的价格为“斌仔”运送氯胺酮(俗称“K粉”),目的地为浙江衢州。
2013年7月4日晚,民警将躲藏易元化、杨进抓获。经鉴定,杨进背包内的毒品重4500克。赣州市中院一审、省高院二审,判处易元化、杨进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财产10万元。
吸毒后残忍杀害妻子
2012年12月26日,黄水旺吸食毒品后持刀恐吓家人,被南丰警方行拘。2014年4月9日,黄水旺疑心妻子周某参与拍摄黄色录像,威胁恐吓妻子。之后,黄水旺持锄头猛击周某头部,致周某死亡。当时,民警还从黄水旺身上查获3.264克甲基苯丙胺(冰毒),尿样检测呈阳性。抚州市中院一审、省高院二审、最高法复核,判处黄水旺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网上购买原料加工毒品
2014年6月9日,罗文彬以18.5万元的价格从他人手中购买一类易制毒化学品ɑ-溴代苯丙酮2.25吨,然后以20万元的价格贩卖给“谢总”(身份不明)。
2014年6月底7月初,罗文彬、赖文华各出资2000元购买用于加工麻黄素的原料,罗文彬还从网购15件乙醚,罗水明则准备了约80公斤麻黄素。同年8月7日,罗水明、罗文彬、赖文华和钟某、罗某等人汇合,罗水明带领钟某等人对麻黄素进行加工、提纯,赖文华负责望风。
次日,民警抓获罗水明、罗文彬、赖文华等人,缴获麻黄素33.5千克(经鉴定麻黄素含量为63.4%,折合成品麻黄素21.239千克)。瑞金市法院判处罗文彬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5万元;判处罗水明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3万元;判处赖文华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
帮房客藏毒品获刑10个月
2015年1月下旬的一天,马健打开其出租给任东明(另案处理)的房屋房门,后发现客厅桌子上放有两袋甲基苯丙胺(186.45克),为帮任东明保管毒品,马健将两袋毒品转移,后被警方查获。浔阳区法院认定马健犯窝藏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
小小年纪贩卖毒品还抢劫
2014年4月14日晚,年仅17岁的小东(化名,男)按照李某的要求在新余市某酒店卖给肖某200元的甲基苯丙胺(冰毒)。
同年12月8日23时30分许,小东伙同周某、孙某、严某(三人均已判刑)持刀窜至新余市抱石公园,抢走宋某现金1700元及小米手机一部(价值2294元)及俞某诺基亚5310型手机一部(价值90元)。小东被抓获后其尿检呈阳性。
渝水区法院一审、新余市中院二审,认定小东犯贩卖毒品罪、抢劫罪,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2万元。
少年交友不慎竟以贩养吸
2014年1月至2月,17岁的小强伙同罗某在高安多次销售毒品,贩卖毒品2242克(其中苯丙胺类毒品1230克,氯胺酮1012克)。高安市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2万元。
据悉,小强从小跟随爷爷奶奶生活,父母外出打工。小强初中未毕业便辍学,交友不慎染上毒瘾,走上了以贩养吸的犯罪道路。
多次容留他人吸毒被判刑
2013年11月底至2014年1月4日期间,肖本新在萍乡市湘东区荷尧镇萍洲村的家中先后5次容留彭某、昌某、黎某甲、刘某、黎某乙、彭某甲吸食甲基苯丙胺(冰毒)和甲基苯丙胺片剂(俗称“麻古”)。
2014年1月12日,肖本新驾驶轿车,搭载吸毒人员刘某、陈某到萍乡市湘东区荷尧镇金生洗煤厂偏僻处,一起吸食毒品甲基苯丙胺和甲基苯丙胺片剂。湘东区法院认定肖本新犯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姚晨奕 罗春强 记者 刘永波 李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