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怀孕时运毒被判无期 安顿好孩子被送看守所

05.03.2014  14:02

  孕妇携毒入关,一审被判无期,因怀孕分娩哺乳,一直未被羁押。日前,就在法院决定对其实施逮捕时,她却抱着孩子出现在法庭,法官不得不临时变更强制措施。几经周折,法官终于联系上其远在广西的家人。在孩子被安顿好后,该名女子被送进了看守所。

   怀孕时运毒被判无期

  2012年5月,韦某花从埃塞俄比亚飞抵广州白云国际机场,入关时广州海关缉私局从其行李箱中当场查获数量巨大的毒品海洛因。此时韦某花已经怀孕4个月,侦查机关依法对其实施了取保候审。

  2013年11月,广州中院一审判处韦某花无期徒刑,考虑到她的孩子刚满一周岁,从人性化司法角度出发,广州中院决定对其取保候审。后韦某花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广东省高院。

  2014年2月,案件在省高院二审期间,法官认为对韦某花适用取保候审的情形已经消失,发函要求立即逮捕韦某花。

  2014年2月28日下午3时,广州中院法官但振亚在该院第十二法庭会同广州海关缉私局民警准备对韦某花执行逮捕。然而让众人感到意外的是,出现在法庭的韦某花怀里抱着自己未满两岁的孩子。她告诉法官,家人都在广西,孩子无人可托付。

  面对这一状况,之前制定好的逮捕计划被迫推迟。为谨慎起见,广州中院刑一庭会同广州海关缉私局,决定将韦某花连夜送至广州海关教育培训中心实施监视居住。

   48小时后终入看守所

  3月1日,一同驻在广州海关教育培训中心的但振亚将自己的手机借给韦某花,几经周折终于联系上了韦某花的母亲及其姑姑。经过长时间的耐心劝说,她们答应过来带走孩子。

  3月2日中午12时,韦某花与家属见面,面对家人,即将失去自由的韦某花流下了悔恨的泪水,她在逮捕决定书上签了字。法官及广州海关缉私局民警立即驱车送被告人到广州市第一看守所。3月2日下午3时,办完入所手续后,法官顺利地将被告人交付看守所。(记者刘晓星 通讯员马英) (中新网江西新闻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