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泽东推农业合作化:认为土地买卖就是资本主义

04.12.2013  17:49

 

凤凰卫视12月3日《凤凰大视野》,以下为文字实录:

陈晓楠:各位好,这里是《凤凰大视野》。

1951年发生在山西省委和华北局之间的争论,可以说是建国之后最早的高层争执之一,在各方面压力之下,山西省委被迫向华北局作了检查报告,但是随后不久,因为毛泽东的态度,这场争论发生了戏剧性的转折,有了一个明确的定论。

从此中国的农村以及整个共和国,都由此发生了一场出人意料的巨变。

解说:在关于农业合作社的争论中,山西省委和华北局都上报给了正在河北石家庄静养的毛泽东,看到关于合作社的报告后,毛泽东的表态让双方都大吃一惊。

辛逸:那么第四次冲突就是打到毛泽东那去了,毛泽东就在中南海把刘少奇,把山西省委的主要负责人陈伯达,他们几个人叫到跟前,毛泽东非常明确地说,我这一次站在山西省委一边。

解说:1949年制定的《共同纲领》是新中国的临时宪法,共同纲领非常明确地指出,保护资本主义的私人产业,也承认土改之后农民的土地私有制。

叶扬兵:毛泽东支持山西省委,他当时讲,我们搞社会主义要有工业基础,现在是没有,但是有马拉犁啊,这个东西只是小部分试点,可以试。

陈廷一:毛泽东认为应该走合作化道路,当时在毛泽东看来,中国的曙光一步一步向苏联老大哥看齐。

解说:得知毛泽东支持山西省委后,正在北京养病的山西省委书记赖若愚异常兴奋,立刻便从病床上爬起来,病也不治自愈。其实毛泽东关于农村成立互助组的想法,很早就已经有了。

抗战期间的一九四三年十月十四日,在中共中央西北局高干会议上,毛泽东就曾提到,将个体经济为基础的劳动互助组织加以发展的想法。

辛逸:他在延安就有一个非常著名的讲话,就叫《组织起来》,在这个讲话里边呢,他认为小农经济是必然走向两极分化的,是必然走向贫困的,那么我们共产党不能看着农民两极分化。

解说:农民的生产互助组并不是五十年代初才有的,才漫长的农业社会,尤其是发生灾荒或战乱的年景,中国农村因为缺少人力畜力,需要与他人合作来弥补劳力上的不足,就自发地产生过互助组,经过土地改革之后农民获得了土地,但是农村生产力低下的面貌并未改变,党内的一些人,包括毛泽东本人认为,农民个体经济是一种小生产的自然经济,它的自发趋势,会使农村产生贫富两极分化的现象,在当时山西省委调查中就发现,土地私有制之后,部分地区出现了贫者卖地,富者雇工的状况,这与共产党追求共同富裕的愿望,完全不相符的。

宋连生:毛泽东他一直担心这个事情,一直担心,就这个口他一直不撒口,就是说土地不能够买卖,防止出现两极分化,土地买卖其实就走向资本主义,那么这个事情呢,这肯定是和毛泽东心目中要建立社会主义的那个计划经济的,苏联的那个模式肯定是有冲突的。

辛逸:1952年的9月,在一个中央书记处会议上,突然提出来说我们可以从现在开始就过渡,那就不是1967年了,从现在就是1952年开始过渡,所以毛泽东对新民主主义,对社会主义的意见和看法呢,他是怎么说呢?他是不断地在提前,不断地在着急。

解说:对农业互助合作工作,自从毛泽东表示,支持山西省委的意见之后,刘少奇便没有再像以前那样,积极研究和直接领导,这样,从互助组到合作社直接向社会主义过渡的不断革命论,就成了中共中央关于农业社会主义改造的统一指导思想。

1951年9月,全国第一次农村互助合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形成了《关于农业合作互助的决议草案》,这是关于农业互助合作运动的第一个指导性文件。

刘少奇在会议上做了自我批评,从此,围绕山西农业生产合作社的争论,就此结束,全国性农业生产合作化运动的大幕就此拉开。

在全国第一次农村互助合作会议召开后,关于农业合作化的争议,在高层得到统一,不过,在广大农村基层,也还有许多不同的声音。

赵二湖:在五几年华北工作会议上,好像是陈伯达主持这么一个会议,就是准备作全国办这个农业社,就是说毛泽东就专门跟陈伯达说,你必须把这个赵树理叫来,他比较熟悉农村的情况。

解说:赵树理,山西沁水县人,1937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抗日时期,在太行山根据地做宣传工作,1942年,他在晋东南山区农村写出很多剧本,供农民演出,他的《李有才板话》《小二黑结婚》等作品,享誉太行山区。

赵二湖:因为他1943年写的《小二黑结婚》以后,在这个太行山区已经非常有名,一听赵树理大家都知道,不管以什么身份下去,别人他都是两种身份,一个就是当成一个干部,一个肯定会把他当作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