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18所民办高校接受督查 违规招生或吊销办学许可证

27.07.2015  10:45

  本报讯 (记者张武明)目前,高招工作正在紧张有序开展,为规范民办学校的招生工作,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决定,组织调查组对全省18所民办高校进行为期3个月的督查,重点对招生宣传、信息公开、学籍身份、退学退费等情况进行监督。对违规招生的民办学校,将视情节轻重对学校给予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

  在高招工作正式启动前,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就对全省18所民办高校主要负责人、招生部门负责人逐校进行了约谈,就规范招生工作有针对性地提出要求。省教育厅要求,民办高校必须严格按照省教育厅审核同意的招生简章和广告,通过正当渠道开展招生宣传工作,客观真实地介绍学校情况,不得进行不实宣传,不得作出虚假承诺;必须严格按照下达的计划招生,严禁超计划招生。凡未经省级考试招生机构办理录取手续的学生,一律不得招入学校;不得委托校外招生中介和人员为本校招生,不得将招生任务与教师福利待遇挂钩,禁止组织在校学生参与招生工作。

  省教育厅表示,将根据督查情况,综合考虑各民办高校上线生源数、办学条件、办学特色、就业前景、往年报到率等因素,对民办高校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帮助学校尽可能完成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保持相对稳定的办学规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