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现民国时期禁烟督办公署委任令 盖蒋中正印

26.06.2015  12:53
  江西省新干县档案馆发现一份民国四川省禁烟督办公署委任令。郑剑平摄

  6月26日是国际禁毒日。日前,江西省新干县档案馆发现一份民国四川省禁烟督办公署委任令,秘字2797号,签发日期系民国二十九年六月二十五日。

  记者看到,该委任令委任李骅括为该署第二处第二科科长。署名是兼理督办:蒋中正,会办:贺国光、徐孝刚。

  据史料记载,1939年9月,蒋介石兼任四川省主席。同年12月,他改组四川省禁烟督办公署,兼任督办,贺国光任会办。1940年5月8日,蒋介石要求在半年内肃清。他还兼任四川省烟毒总检查督察团团长。

  毒品泛滥是当今国际社会面临的重大问题之一。中国历史上深受鸦片烟毒之害,民国时期,由于一些官吏保护贩毒活动,供给飞机、轮船和武装,为贩毒犯走私运毒提供方便,以致烟毒泛滥成灾。

  这份保存75年之久的委任令,其主人系李骅括,字贵化,别号李超哉。江西新干县人,出生于1907年。1934年之后,曾任四川禁烟督办公署科长等职。

  据李骅括自传《愧负一生》记载:四川禁烟督办公署的设立,是因为当时“烟土猖獗”,中枢决心禁烟而设立的。“那个时候检验烟土,是用土办法仅凭眼光来鉴定,还没有化验的方法,保管鸦片烟土用箱装,因为时时有空袭,烟土多半藏在防空洞内,防守极不容易。

  档案馆专家介绍,委任令的发现从侧面见证了当年禁烟禁毒的历程,为研究禁烟禁毒提供了实物佐证。(苏路程 郑剑平 曾勤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