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区民宗局扎实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29.12.2016  20:36

  一、组织机构健全。新建区民宗局于今年3月26日与区委、区政府签订了《2016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后,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暨深化“平安单位”创建工作,及时召开机关职工会,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稳定和创建“平安单位”工作作了全面部署。成立区民宗局创建“平安单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二、高度重视、科学研判,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定期和不定期分析研判形势,并认真组织调研,根据全区民宗领域的实际,科学合理制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全年工作计划,要求各乡镇民宗部门、区宗教团体进一步完善和细化应急工作预案,加强安全隐患和重点人员摸排,做到人员清、事情明、稳控到位、处置及时,确保在重要时间、重大活动和敏感时期民族宗教领域的绝对安全稳定,确保在遇有重大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同时,新建区民宗局还依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书》,制定了《全区民族宗教领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书》,并与各乡镇分管领导和宗教团体负责人签订了《全区民族宗教领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书》,明确了指导思想、目标任务、责任人和工作要求,确保了从源头上的责任认定,也进一步引起各乡镇和宗教团体在思想上的重视和行动上的自觉,时刻绷紧安全稳定这根弦,确保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有人管、常过问。

  三、加强宣传、及时部署。为进一步做好民族团结稳定工作,确保辖区民族团结、社会稳定,新建区民宗局将全区影响民族团结矛盾纠纷和热点问题排查摆上重要工作日程。结合当前开展的“两学一做”活动为契机,在公安,维稳办等部门的协同配合下,针对存在的矛盾纠纷以及可能诱发的各种不安定隐患,认真进行调研排查工作。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抓紧抓好。根据区综治委《关于开展综治和平安建设宣传月活动的通知》要求,新建区民宗局在6月份,在民族宗教领域开展了“平安新建人人参与,平安成果人人共享”为主题的综治和平安建设宣传月活动,主要是结合平安宗教活动场所创建和“教风年”建设工作来展开,充分利用横幅、墙报、手机短信形式进行宣传和动员,积极营造综治和平安建设浓烈氛围,展示该区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成果,进一步了增强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的知晓率、参与率和满意度,努力实现了群众安全感持续提升。

  四、加强排查、消除隐患,确保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落在实处。新建区民宗局在全区民族宗教领域开展安全隐患和不稳定因素排查工作。对排查出的矛盾问题、项目、群体和人员,根据涉及范围、规模大小、激烈程度等,评估确定风险大小和等级,明确责任主体,抓好化解和排险工作。按照“落小、落细、落实”的要求,在认真梳理过程中,分析和总结存在不稳定因素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做好涉稳问题的分析研判、矛盾问题化解、重点人员教育稳控、涉稳事件应急处置等维稳工作。同时,积极为宗教教职人员、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排忧解难,特别是对边远宗教活动场所教职人员和困难少数民族群众做到走到、看到、慰问到,切实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时刻保持高度的政治敏锐性,扎实做好预防群体性事件发生工作,切实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职责任务,及时制定完善防范处置群体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时、就地化解不稳定因素;跟踪了解社情动态,密切联系公安、统战等部门,严密掌控境外敌对势力渗透、邪教组织破坏和非法传教等情况,切实做好抵御防范工作,掌握工作主动权。

  五、进一步推进民族工作进社区创建活动。按照民族工作进社区创建标准,以长堎镇莱卡社区示范点为重要载体和抓手,加强组织发动,完善组织网络、建立规章制度、创新活动载体,健全工作台帐,全面促进我区民族工作进社区进程。相关社区建立健全了民族工作的各项制度,包括学习交流、信息汇报、联系共建、定期走访、信访接待等制度,并充分利用橱窗、宣传栏等阵地大力宣传两个条例和党的民族政策,组织少数民族群众参加文明社区创建活动,共享社区的各种文体、教育活动资源,开展健康咨询、就业咨询、法律服务、走访慰问等活动,全方位关心少数民族人员。打造“少数民族之家”服务品牌。以增强各族群众的沟通与交流,更好地为少数民族群众送信息、送知识、送文化、送健康、送爱心。一是以少数民族之家为立足点,构建社区服务体系。由社区党支部班子成员带头分片负责对社区辖区内的少数民族人口进行摸底调查,建立少数民族台账,先后制订和完善了社区民族之家服务工作制度,建立社区与少数民族流动人员结对联系制度。二是拓宽社区工作新内涵。“少数民族之家”把解决少数民族群众的实际困难作为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利用民族传统节日节庆活动,开展谈心交流、走访慰问,为少数民族居民办理医疗保险、开展各项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办理计划生育服务手册以及独生子女证、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办理暂住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等,同时还为下岗、失业及无业的少数民族群众“送政策、送岗位”。三是促进和谐社区建设工作开展。社区借助“少数民族之家”功能,掌握辖区内的民族关系状况,妥善处理涉及民族因素的突发性事件,认真协调处理好各类民事纠纷矛盾,做到“小矛盾不出家门,大矛盾不出社区”。为维护社区民族团结提供保障。四是加强对外来少数民族流动人员的服务和管理。通过少数民族法律援助制度的长效运行,及时掌握流动少数民族人员的工作、生活、需求等情况,加强了对少数民族群众帮扶和支持,及时解决、处理流动少数民族管理中出现的问题,努力避免恶性事件的发生,维护了少数民族合法权益。

  六、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充分发挥宗教的积极作用。积极开展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以平安宗教活动场所创建为载体,全面推进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措施落实。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创建工作方案,狠抓宣传发动,开展督促指导。充分发挥宗教团体作用指导各宗教活动场所制定实施方案,宗教活动场所对照创建标准进行自查,发现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及时进行整改。二是突出宣传教育。把宗教法律法规作为宣传重点,营造强烈的创建氛围。总结和推广好的做法和经验,推动全区宗教政策法规学习宣传活动扎实有效开展。三是狠抓制度落实。指导帮助各宗教活动场所建立健全了学习、财务、治安、消防、文物保护等各项规章制度,开展宗教界人士财务管理法规知识培训,组织学习了《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提高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主要负责人和财务管理人员的财务管理意识和水平。四是严格实施教职人员认定备案,对申请备案的佛教、道教教职人员的户口本、身份证、教职人员身份证明等条件进行再鉴定、再核实。五是重视创建考评。制定创建考评办法,制定考核细则,对全区宗教活动场所开展“和谐寺观教堂”创建工作进行评比,营造比、学、赶、超,争当先进的浓厚氛围。增强宗教团体建设。六是不断加强我区宗教团体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增强宗教自我管理能力,组织宗教界进行爱国爱教培训,开展“爱国爱教、同心同行”主题教育活动,保持了宗教界的长期稳定和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