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宿的关键基因是什么?

02.09.2016  14:01

  民宿是近两年旅游投资的热点,也是行业内比较有争论的词汇。2015年11月举行的“第一届全国民宿大会”给出的我国民宿总量为4.2万家,以云南、浙江、北京最多。民宿作为一个新事物,发展初期就形成了迅猛之势。在这种情况下,“有形之手”和“无形之手”如何发挥各自作用,在发展与干预中找到一个最佳点,意义重大而深远。

  要找到我国民宿的发展之路,笔者认为,必须要解决两个问题:一是民宿有没有所谓的“关键基因”,这种“关键基因”到底是什么;二是作为一种非标住宿业态,它有哪些独特性。

  看一下民宿在国外的发展。

  民宿在欧洲,比较有代表性的是英国和法国。一般认为,英国是世界民宿起源地,即一种提供床铺和早餐的家庭旅馆服务方式。民宿不同于嘈杂的青年旅馆和拥挤的旅社,热心的主人会带着游客采收农产品、喂牛羊,一同探索乡村的奥秘。

  法国的民宿联合会是目前最大的民宿组织,它协助辅导与管理5.6万间民宿,法国的民宿从简单的小农庄到大城堡内的客房应有尽有。在欧洲,民宿是一种让城市旅游者享受田园生活、体验农庄生活的业态。

  在加拿大,民宿是假日农庄模式,主要是让旅游者享受农庄生活;在新西兰,民宿被称为Lodge,有些Lodge看起来像农场,有些建在南阿尔卑斯山上,有些则在沼泽地里。

  日本的民宿是东亚地区民宿的源头,于20世纪70年代形成热潮。日本的民宿发展初期是洋式民宿,后来部分农场加入其中,被称为“农场旅舍”。有意思的是,日本的民宿统称为“体验民宿”,农业体验是特色。

  台湾民宿仿效日本模式,但在发展过程中有继承、有创新。台湾对民宿的定义是“利用自用住宅房间,结合当地人文、自然景观、生态、环境资源及农林渔牧生产活动,以家庭副业方式经营,提供旅客乡野生活之住宿处所”。并且规定,民宿的选址只能在以下九类地区:风景特定区;观光地区;国家公园区;原住民地区;偏远地区;离岛地区;经农业主管机关核发经营许可登记证之休闲农场或经农业主管机关划定之休闲农业区;金门特定区计划自然村;非都市土地。

  台湾民宿在发展过程中有创新,即民宿不仅仅是一种非标准住宿业态,还是台湾地区人文精神的展示窗口,是台湾旅游业的吸引物。台湾民宿界有个观点:民宿不是简单的住宿产品,设计、建造、经营不是民宿最困难的,最困难的是给民宿注入“灵魂”——民宿主人或者经营者的“人情味”,充分体现“本土家庭文化特色”。

  综上所 述,笔者以为,民宿有两个“关键基因”:一是乡村性,二是主人或者经营者的情怀。

  基于这样的“关键基因”,与其他住宿业态相比,民宿可以归纳出以下五个特性:

  选址。民宿一定是在乡村。

  文脉。建设民宿,环境的选择、建筑物的设计、美食、游乐活动等应以“三农(农业、农村、农民)”、“三生(生产、生态、生活)”为基础。

  体量。因为选址在乡村,所以民宿不可能是大体量的。台湾2001年出台的《民宿管理办法》规定,合法民宿的房间数最少5间、最多15间。大多数民宿规模在5到10间客房。目前,台湾民宿协会正在争取修改民宿管理办法,将民宿的下限从5间提高到10间,特色民宿的限定从15间增加到20间。台湾民宿业者认为,10间民宿刚好可以养活一个全部精力投入民宿经营的家庭,而超过这个数字,民宿的形态就得不到很好地保持。

  主题。在台湾,无主题不民宿。就目前市场来说,有亲子民宿、海景民宿、情侣民宿、女生民宿、美食民宿、童年民宿等;就建筑风格来说,有异国风情主题、家庭温馨主题、怀旧复古主题、原住民风情、田园乡村主题、人文艺术主题等。总之,不少业者在设计民宿时首先考虑的是主题和市场的对应关系。

  经营模式。一家好的民宿,其个性来自两个方面:一是民宿主人的世界观、生活观,二是地方特色文化。两者通过民宿的选址、建筑风格、室内布置、美食萃取、服务方式等来体现。这些内容组合在一起,可以让不同主人、不同地方的民宿发生无穷且美妙的变化,而这又恰恰决定了民宿的个性。所以,从这个角度而言,目前国内民宿重设计轻“主人文化”,实在是本末倒置,工商资本连锁经营或者“资本运作的平台”某种程度上也是“盲目的误闯”。

编辑:黄思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