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民政部门回应南京被弃江西女童事件
06.05.2016 20:16
本文来源: 江西新闻广播
(江西广播网5月6日)这两天,江西女童娟娟在南京被遗弃的新闻引起了各方关注。目前,两岁的娟娟在当地儿童福利院中生活,亲生父母分别被警方刑事拘留、取保候审。未来孩子该如何安置?我省民政部门作出回应。江西台彭世翔报道:
4月30号晚7:40左右,南京警方在南京市锁金东路发现一名两岁左右的走失女童。这两天,“帮女童找爸妈”的消息持续在网络、微信上刷屏。70个小时后,南京警方在江西找到了孩子的父母。娟娟的父母是江西人,在南京打工,连续生了四个孩子,无力抚养,于是将最小的娟娟遗弃在街头。孩子的父母已经找到了,他们对孩子监护权会被剥夺吗?省民政厅福利处有关负责人表示: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的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经教育不改的,法院可以有关申请,撤销其监护人的资格,依法另行指定监护人。目前来看,女童父母已表示悔过,剥夺其监护权的可能性不大:
(出录音)父亲已经被刑事拘留了,母亲是取保候审,她母亲也愿意把孩子带回来,并且妥善抚养。另外,他三个亲戚也表态,愿意把这个孩子接收下来。(止)
针对网友对于娟娟能否被福利院收养的疑问,省民政厅福利处有关负责人表示,毕竟孩子的父母还年轻,身体也健康,也表示重新承担起抚养孩子的义务,目前,娟娟不符合福利院收养标准,但民政部门会继续予以关注:
(出录音)福利院收养的孩子,第一,是明确认定的孤儿,第二,弃婴。原则上儿童福利院是供养孤儿的地方。(止)
省民政厅表示,有关娟娟的问题,具体操作都是两省基层民政和公安部门在接触,如果今后这个家庭因贫困符合救助条件,民政部门也将及时予以救助。
本文来源: 江西新闻广播
06.05.2016 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