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及相关对策
多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对民生领域的专项资金运行管理非常重视,尤其是近几年来,随着党中央、国务院惠农政策力度的倾斜和加大,民生资金量也越来越突飞增长,这样也给监督检查部门无形增加了超常的工作压力,反思过去,我们在审计民生专项资金中发现的问题,其手段之刁,危害之深,金额之多,影响之大,值得我们监督检查部门和民生资金项目单位领导和对象认真思考
一,民生专项资金使用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民生专项资金的种类主要有:民政低保专项资金、扶贫建设专项资金、林改专项资金、新农村建设资金、农业开发资金、教育专项资金、卫生防疫及改造资金,从资金的来源分类,有中央财政的,有省市县财政的,有国债,有省市和地方配套的;从资金的性质分类,有无偿的,有有偿的,无偿的表现为政府对某一项目的扶持所拨给的资金不用偿还,有偿的表现为政府对某一项目扶持的专项低息贷款需要偿还;从民生专项资金使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为六个方面,(一)账目管理不规范;一是一些单位专项资金没有实行单独核算,专户专账管理,或者虽然设置了专项资金专户,但很大程度上起着过渡账户的作用,与单位日常性开支混同一起核算反映,致使收支不能一目了然,资金结余情况也无法正常体现,二是支出票据不合规,收支核算不规范,表现在将“拨入专款”列入“拨入经费”或“财政补助收入”,以隐蔽专项资金的收支,从其账本报表上看,“拨入专款”和“专款支出”已销声匿迹。例如:我们在一单位的民生工程专项资金使用账面上发现,专款已拨完毕,拨付方向在单位经费账上,工程支出与单位支出混在一起,无法分清。(二)弄虚作假,虚报冒领套取民生专项资金,一是借其他已完工的项目做替身,通过签订假合同,做假预决算,列假支出,暗箱操作,骗取民生专项资金,有的甚至在本系统内交替发生的基础上,还与系统外相似的项目上替身重复多次套取财政资金,二是申请项目大,实施项目小,虚增项目工程量,套取专项资金。三是采取拨入专款项目资金回流手段,以专款、赞助、设计、修理等形式向项目单位要回部分资金,例如我们在单位财务收支审计中发现一笔教育专项资金按规定数额已全部拨入项目单位(下属部门),可一边拨入,又一边用仪器费形式上交,向下属(项目)单位收回部分金额。(三)挤占挪用民生专项资金,将民生专项资金直接拨入单位的经费账户,支出使用和单位的经费使用混在一起;其实民生专项资金充当了一部分单位经费支出。例如:我们在一审计单位下拨的民生专项资金过程中,发现上级专项资金通过财政以全部拨入其经费账户,从经费账户中反映用于专项使用的不符下拨的金额,单位领导解释,因未结清专项支出,有待以后处理。其实通过了解分析,专项资金已被单位的经费支出挤占挪用。(四)在专项资金的列支中,直接以争取项目的接待费、礼品费、请客送礼费还有用招商名义支出来充当一些金额。(五)在专项资金的安排上,有的是项目单位为了弥补单位经费不足,以某项名义,通过各种关系,向上级申报,使得上级安排有一些专项资金,也就是平常所说的戴帽子资金,而这些专项资金其实都全部花费在单位的经费上,一丝没有用在民生项目上,(六)民生专项资金工程操作上,有的根本没有招投标,因此谈不上什么招投标书,合同、预决算和竣工验收手续等合法文书,造成工程质量没有保证,形成“豆腐渣”工程。
二,产生的影响和根源
在民生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存在的许许多多的问题中,绝大部分是由领导干部主观原因造成的,但也不排除少数客观因素的存在和业务人员的操作技能差等原因,这些问题的发生和存在对民生专项资金的健康运行和作用的有效发挥会产生一定的影响,造成安全隐患,得不到应有效果。同时也为领导干部自身造成违纪、腐败现象的机会。一从民生专项资金账目管理不规范讲,由于没有专账专户管理,支出混为一谈,分不清科目支出,容易造成项目资金流失,作为他用。专项资金不能用到专项上,使专项资金不能达到相应的效果和目的。同时流失的专项资金到哪里,很可能造成有关人员和干部浑水摸鱼,挥霍浪费,为违纪现象的发生创造条件;二从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的现象看,直接导致专项资金的使用不能到位,民生专项资金用在其它风马牛不相及的支出上,使专项资金安排应做的事不能做,或者做了也不能按标准竣工,达到目的和效果。三从虚报冒领套取民生专项资金讲,一是没有使专项资金真正使用在应发挥效益的民生项目上,形成滥用专项资金现象,二是民生专项资金流失浪费,造成民生专项资金失去专项作用,三是民生专项资金不能全部用于该用的民生项目上,通过隐蔽手段和手中职权分配或指意下级下属利用各种形式拨回部分专项资金,造成该用的专项资金只能部分使用,从而形成项目资金紧缺,工作不能完成到位,影响质量,也埋下了不必要的隐患。四从民生专项资金投入的工程项目未实行招投标、专项资金的列支用部分不该冲抵的请客、送礼、接待费用等问题讲,一是给有关项目掌权的领导和有关人员创造了贪污腐化的条件,他们可通过行贿、受贿手段达到谋取私利的目的,二是给民生项目工程质量、项目的效益带来了重大影响和安全隐患,要么容易出现豆腐渣工程,要么出现不必有的夸大浪费;五从拉关系、通过各种渠道要取专项资金来弥补经费讲,一是使民生专项资金没有体现专项效益作用,失去了专项资金的意义,也浪费了财力,二是使得一些该使用民生专项资金的项目单位因为关系不畅不能达到该享有的公平政策和保障,三是为拉关系争取专项资金的上下领导创造了行贿受贿、腐败堕落的机会。以上造成民生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诸多问题的根源:一,是民生专项资金项目单位的领导对民生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的认识不足,认为自己向上争取的资金不分来源高低,不管制度多严,不论资金多少,可以为所欲为;二,是部分单位的业务人员业务技能水平较低,没有民生专项资金和经费概念的区别,混为一谈,对拨入的资金不能区别性质正确核算,更谈不上严格执行会计制度规定、民生专项资金管理规定,为领导决策提供正确的建议,三,项目管理与财务管理脱节,部分单位民生专项资金项目的实施与财务核算脱节,财务人员对具体的项目实施情况不清楚,只负责拨付的资金和设账,造成责任不明确,四,监督不严,处罚不力,由于专项资金的监督体系和程序不十分规范和健全,没有做到事前事中监督,只有事后检查,而在事后的检查中,发现的相关问题,甚至是严重的问题,都没有得到有效的处理和处罚,不管涉及到的人还是涉及到的事,都不了了之,因而造成专项资金使用管理中违纪违规现象的发生,继续蔓延。
三、民生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的建议
为了防止和杜绝民生专项资金违纪违规现象的发生,保障民生专项资金健康有序的运行,使民生专项资金发挥应有的效益,首先,加强民生专项资金管理制度的宣传,树立县乡部门主要领导的法纪意识,政策意识,廉政意识,提高单位领导对民生专项资金使用管理重大意义的认识,强化他们自觉履行经济政策、经济规律和经济秩序的法制观念,尤其是使他们思想上筑牢维护专项资金健康运行、保障民生专项资金发挥作用的道德防线;其次,由政府牵头,部门协调配合,形成民生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监督体系和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检查方案,并成立民生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审计组,做到专项资金使用管理事前、事中、事后有人问,有人查,有人管。同时在项目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上,各部门要做到有计划,有分工,有奖惩,实行部门问责制;三,加大会计人员业务素质的培训力度,提高单位会计人员的业务、政治、法规素质,使他们严格执行会计制度,正确进行会计核算,发挥会计职能作用,为单位领导决策提供正确的建议;四,建立健全民生资金项目单位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包括项目申报计划、项目报告程序、资金拨付手段。具体讲:1、规范项目申报计划:凡民生资金项目单位根据实际工作的需要,向上申请安排专项资金的前期,必须到政府审计组进行报告备案,同时请求审计组实地考察专项资金项目的合理性,有无弄虚作假,立项是否结合本地实际,资金分配是否合理,工程建设项目程序是否合规,是否有损失浪费和决策失误现象。2、规范民生专项资金项目报告程序:项目申报单位在取得民生专项资金的管理分配使用权后,在规定时间内必须向审计组书面报告民生专项资金的立项情况,资金规模来源,专项用途和资金管理方案等,审计组对项目及资金审查时有不符合政策、法规等情况时,应及时提出意见或建议。3、规范民生专项资金使用拨付程序:需要分配拨付的资金,主管部门在拟定分配方案时,必须通知县审计组派员参与、审核。县审计组对所审核事项应及时出具审核意见,并备案登记,按资金流向跟踪审计。财政部门、民生专项资金管理和项目执行单位应根据审计组审核意见办理资金拨付手续。4、规范建设工程项目资金的管理程序:建设工程项目除遵守其他民生专项资金程序外,还必须从项目立项之日起,向县审计组书面报告项目的总体概况。在项目勘察、设计、预算编制、工程控制价编制、招投标、订立合同、设计变更、增减工程量等环节,必须通知县审计组派员参与,县审计组应将审计掌握的有关情况及时向县政府汇报。建设工程项目竣工必须经决算审计后,才能进行资金结算。5、明确项目管理和资金管理的责任人:加强项目管理人员与资金管理人员的协调,避免双方在民生专项资金使用管理上的脱节和扯皮。五、加大对民生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的审计监督力度。(一)监督的内容:(1)民生专项资金的立项情况。立项是否结合实际、资金分配是否合理,工程建设项目程序是否合规,是否有损失浪费和决策失误现象。(2)民生专项资金实施情况。是否按批准执行,有无未经批准擅自改变计划,突破资金规模。(3)民生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各项支出是否合理合法,有无挤占、挪用、虚列支出、虚报冒领和损失浪费。(4)民生项目结余资金是否解缴县财政,有无未经批准随意动用。(5)民生专项资金的管理情况。项目财务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有效,资金是否实行专户管理,单独设帐,单独核算。(二)监督的程序:1、申报项目程序是否合规,2、资金拨付程序是否合规,3、民生工程资金使用管理程序是否合规。六,加大对民生专项资金使用管理中违纪违规问题的处罚力度,一是追究监督部门存在的对民生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的失职、渎职现象,涉及到相关的当事人,要进行责任追究。二是对民生专项资金使用管理中违纪违规的人和事,对号入座,严肃查处,绝不姑息。(彭泽县审计局办公室 宗佩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