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天然气和景区门票不得提价

03.01.2018  02:12

  2017年12月27日,省发改委对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市场价格监管调控工作作出部署,加强生活必需品、生活服务业以及供水和供气采暖、交通旅游等民生领域价格监管。“两节”期间,居民用天然气价格原则上不得提高,景区门票价格严格控制在当前水平,道路客运票价不得超过规定上浮幅度。

  省发改委要求,加强粮油肉禽蛋菜等生活必需品市场价格监测,稳定“菜篮子”价格,对可能出现的恶劣天气要有预判,提前通过补贴批发市场等方式,降低“菜篮子”商品流通成本,增加市场供应。建立平价商店的地方,要组织好“菜篮子”商品货源供应,坚持平价销售。

  要加强对民生价格领域的检查执法力度,对近期供应偏紧、价格上涨较快的商品,加大检查频次,协同相关部门组织生产供应,严肃查处囤积居奇、哄抬价格、串通涨价等违法行为。密切关注医疗、家政、餐饮、车检、停车、洗车等领域的价格情况,依法查处捏造散布涨价信息、价外加价、不履行价格承诺等价格违法行为,化解价格矛盾。

  及时启动价格补贴联动机制,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2017年以来,我省已有6个设区市、8个月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涨幅达到价格补贴联动机制启动条件,并及时启动。在“两节”期间,各地达到条件要迅速启动联动机制,及时发放价格临时补贴,增强困难群众获得感。有条件的地方,可结合实际,通过发放节日一次性价格补贴、开展节日生活慰问等多种形式,更好地保障困难群众“两节”期间基本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