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民警合谋撤销网上通缉令 一人被认定自首获减刑

16.01.2015  14:00
原标题:三民警合谋撤销网上通缉令 一人被认定自首获减刑

  原标题:三民警合谋撤销网上通缉令 一人被认定自首获减刑

  原宝安公安分局三名民警合伙受贿,违规撤销对犯罪分子的网上追逃措施,结果导致犯罪分子长期脱逃。近日,该案由深圳中院作出了终审裁定,三名民警皆锒铛入狱。

  这三名涉事民警分别是某派出所的原副所长窦某浩、某派出所案件侦查队原队长叶某雄和宝安分局刑警大队原综合科民警的被告人李某。

  三被告案发前均受到提拔或嘉奖。案发时叶某雄已提拔为龙华新区某派出所副所长。在犯罪事实发生时,窦某浩为某派出所副所长,此后调任另一派出所任所长。案发时,窦某浩被提拔为副处级干部,调任深圳市公安局一核心部门担任重要职务,还是宝安区人大代表。而涉案的宝安刑警大队民警李某更是被局里公开推举为“追逃能手”。

  一审盐田法院对叶某雄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其他两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和七个月。叶某雄不服判提起了上诉,记者昨日从深圳中级法院获悉,该院已对叶某雄作出终审裁定,认定叶某雄具有自首情节,可以对其减轻处罚。改判有期徒刑五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2万元。 (记者王纳)

  (来源:广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