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相助 市民证明“我女儿是我女儿”不尴尬

17.06.2015  19:23

前几天,鹰潭市民王先生前往派出所为女儿办理户籍相关手续,由于民警热心帮忙,主动查找历史档案,最终免去了证明“我女儿是我女儿”尴尬。鹰潭台记者吴宇睿报道:
鹰潭市民王先生的女儿之前因为读高中,户口迁去了抚州市临川区。如今高考结束,王先生准备把女儿户口迁回到爱人鹰潭的户口上。上个星期,王先生来到鹰潭江边派出所办理手续时,窗口民警告诉他,户口迁不了,原因是他的材料无法证明:“我们的特殊情况是户口本遗失,遗失以后(补办)的户口本上反映不出户口迁出的情况,上网查也查不到,他们公安系统的网站上,人口管理的系统里面,也没有办法反映我女儿跟我爱人是母女关系。
窗口民警表示,应该到王先生女儿户籍所在地的临川公安机关或王先生单位、街道社区等开具证明材料才能办理。一想到如此多并且不能确认能否开得了的证明,王先生头皮就有些发麻。没想到,正在旁边处理公务的派出所副教导员汪华明知道情况后,主动把“麻烦事”揽了下来。他通过查找派出所的老档案,最终找到了王先生女儿出生后在派出所上户时的资料:“你要他跑到临川去,也没有什么资料证明他们的父(母)女关系,自己父(母)单位跑,可能也麻烦,为了方便他们,省他们去跑,我们就自己去查找到这个档案,也是提高自己的办事效率,也是方便群众。
在汪华明的热情帮助下,王先生女儿的迁户手续一个下午就办好了:“我跟他又素不相识,没有想到他很客气,跑上跑下帮我把所有事情弄好,他就是一个好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