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长期与他人妻子保持不正当关系 已被免职

05.06.2015  2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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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晚报讯(稿件统筹朱顺忠记者董振杰)5月30日开始,各大论坛流传一则举报信,一名浙江省青田县居民指称,青田县鹤城镇一派出所副所长与自己长期妻子保持暧昧关系,导致自己家庭即将破裂。青田县公安局对比回应称:涉事民警的此行为“违反社会公德”,目前该民警已被停止执行警察职务,并被免去副所长之职,行政记大过处分。

市民实名举报派出所副所长与妻子关系暧昧

这名署名“留荣”的市民在网帖中说,他和妻子刘女士持有合法的结婚证,并于2008年育一女,现女儿已上小学。

留先生说,他在浙江丽水青田县一家国企上班,是一名职工。

2013年11月,我从日本旅游回来,女儿说有男人和妈妈睡一起,会打呼噜。之后,发现妻子跟一个男的频发信息,时常离家不知所踪。”留先生说,2013年12月初的一天,他进入了妻子的网络空间,看到了几张妻子和一名年轻男子的接吻照片。经过多方打听,发现该男子为青田县鹤城镇派出所副所长陈柳军。

留先生称,他多次发现妻子与青田县鹤城镇派出所副所长陈柳军在一起看电影、购物等。“陈柳军跟我妻子的男女关系根本没有断过。妻子因为婚外情在跟我闹离婚,正在诉讼之中。”留先生说,陈柳军身为一名公安民警,与有夫之妇长期保持暧昧关系,导致了自己家庭破裂,为讨个说法,所以要实名举报。

青田县公安局:涉事民警已被处理并通报

今天上午,记者致电浙江省青田县公安局,值班的季警官说,关于一派出所所长被举报一事,公安局已经对当事人进行处理。

陈某在被停止执行警察职务期间,为了配合组织调查。”青田县公安局一位负责人称。具体处理意见以当地政府官网“中国青田网”的新闻通稿为准。

法晚记者随后注意到,青田政府官方网站“中国青田”,6月2日以新闻通稿的形式也公布了对于涉事民警的具体处理意见(如图)。

附:《网民发帖称其妻与一民警有染涉事民警已被处理

近日,有网民在网上发帖称,其妻子与青田一民警关系暧昧。6月2日,记者从县公安局获悉,该民警已被停止执行警察职务,并被免去副所长之职,受到了记大过处分。

5月10日,青田留姓男子在天涯论坛发帖称,青田县某派出所副所长陈某长期与其妻子有不正当关系,并附数张两人有拥抱、接吻动作的亲密照。对此,青田县公安局随即进行了调查处理。鉴于陈某的行为已违反了社会公德,并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5月11日,青田县公安局作出停止陈某执行警察职务的决定。5月12日,免去陈某副所长职务。6月1日,县公安局根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九条之规定,给予陈某记大过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