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反传销需要走出灰色地带

11.08.2015  12:47

  对民间反传销机构应定位于半公益机构,既要有公益属性,又要考虑到其生存问题允许适当收费

  □ 张海英

  从2006年起,各类反传销协会、网站、联盟等民间反传机构开始出现,这些机构多由一些曾经深陷传销的人员所创办,接受解救被困者和反洗脑的求助。起初的一片公益热情在遇到经费困难的现实后,他们无奈选择收费运作。然而,这些机构收费无标准,高低可差9倍(8月10日《新京报》)。

  在各类传销组织难以禁绝的情况下,各种民间反传销机构作为执法部门打击传销活动的补充,有其存在的必要和价值。然而,民间反传销机构却存在不少问题,除了收费无标准外,还存在资质认定无门槛、反传销“专家”泛滥,以及翻墙入室、暴力逼问,身份不合法、违规经营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