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让水价改革成为生态文明建设的助推器

24.12.2013  09:34
      2013年11月12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决定》明确了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意义,对中国走什么路、向何处去这个带有方向性、战略性的重大问题做出了旗帜鲜明的回答,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勾勒出改革路线图和时间表。

  同时,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还指出了实践发展、解放思想和改革开放的3个“永无止境”,提出了建立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用制度保护生态环境,并将水资源管理、水环境保护、水生态修复、水价改革、水权交易等纳入生态文明建设重要内容。

  将水价改革纳入生态文明建设,这一提法在党的文件中尚属首次,无疑对水价改革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水价与生态文明有着密切的关系。水是自然资源,也是环境资源,更是经济资源、战略性资源。水的取用和污水排放等都会对环境造成不同程度的影响。因此,水价中应该包含环境水价。理论上,环境水价应该弥补因水资源开发利用对环境造成的损失。但实际上,环境成本的计算由于没有权威的标准,目前我国的水价基本不包含环境成本。

  未来水价的改革应该将环境成本纳入水价成本之中,这是水价与生态文明建设的密切结合点。

  但现在需要我们考虑的问题是,如果将环境成本纳入水价成本中,究竟对水价提高有多大的“贡献”?这可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然而,水价由于不可能定得太高,消费者一般都有一个能承受的最高水价限额,如果制订的水价已经达到甚至超出了消费者对水价的承受能力,却仍然不能补偿环境成本的话,政府就需要出额外的费用来弥补这部分成本,这样才更有利于水生态的保护。

  值得一提的是农业水价。农业水价改革已经进行了30余年,但仍然步履蹒跚,还有很长的路要走。目前,很多地方的农业水价连成本都收不回来,如果再把环境成本加在其中,实际计收的水费与全成本之间的“缺口”会越来越大。因此,如何堵上这个“缺口”成了农业水价改革面临的巨大挑战。

  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农业水价全成本回收是最困难的。因此,需要制订合理的农业水价分担机制,才能弥补这个“缺口”。但是,农业用水又具有很强的公益性,这是由农业的多功能性,农田水利工程具有防洪与调节气候等公益性,以及粮食安全是国家安全重要组成部分等因素决定的。因此,农民只承担与其支付能力相适应的水价成本,相关受益者负担其受益的成本,剩余成本则应该由政府共同分担。分担责任明确了,关系理顺了,才能有利于促进农业水价改革继续深入。

  水价改革与生态文明挂钩,成为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建设中的重要一环,饱含了党中央对水价改革的期待,奠定了水价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为水价改革增添了新的动力。期待水价改革成为生态文明建设的助推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