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渝水公安分局设卡查获若干管制刀具

12.02.2015  19:03

“利剑”行动中,新余市公安局渝水分局加强对携带管制器具的打击力度。2月10日晚,分局抓获并行政拘留四名携带管制刀具嫌疑人,消除了潜在的社会危害。

2月10日23时20分许,巡逻大队民警在站前西路设卡盘查一辆载有四名年轻人的出租车时,在后排座位当场缴获钢管15根、砍刀2把、斧头1把、指虎1个,抓获四名携带管制刀具嫌疑人。随后,民警将四人带回抱石路派出所进行调查。经了解:违法嫌疑人邹某某(15岁,罗坊人)、欧阳某某(16岁,新钢文化村)、姚某(17岁,新钢路东村)、张某(17岁,水西镇人)四人在胜利北路步步高租住一间公寓。10日晚公寓房东找四人要房租,无力支撑房租的四人决定退房。当晚23时许,四人经合议后准备将自称用以“防身”的钢管、砍刀、斧头、指虎等器具深夜转移到家住新钢路东村的姚某家地下室存放,以备今后不时之需。于是,四人携带上述刀具拦截一辆出租车运输,当行至金三角附近时被民警当场抓获,经鉴定两把砍刀系管制刀具。

为让邹某、姚某等四人充分认识到携带管制刀具社会危害性,民警通过视频、图片的形式对四名稚气未脱的年轻人讲解了因携带刀具致人轻伤的案例,并深刻教育他们。

目前,四人因涉嫌携带管制刀具被行政拘留,因四人尚未成年,行政拘留不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