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水利厅再动员再部署集中整治工作

23.08.2016  14:33


会场


  8月15日,省水利厅召开集中整治工作会议,对集中整治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廖瑞钊主持会议并作动员部署。厅党委委员、驻厅纪检组组长吴信根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传达贯彻了省集中整治工作联席会议第一次全体成员会议主要精神,通报了我厅集中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对下一阶段集中整治工作作了部署。

听取厅直单位集中集中整治工作情况汇报后,廖瑞钊副厅长指出,从汇报情况来看,各单位集中整治工作虽取得一些成效,但仍存在有些工作浮于面上、自查自纠不够深入、聚焦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不够等差距。抓好集中整治工作,既是贯彻中央省委决策部署的重要行动,也是营造水利良好政治生态的有力措施。一要结合实际开展工作。要吃透把准省委意见和厅整治方案,每一项工作措施、每一个方案计划都要有针对性和实效性,切忌空对空。二是正确把握认真查纠。要正确把握省委给出的政策,认认真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引导党员干部自我查纠、自我整改。三要聚焦问题用好载体。要聚焦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查摆梳理出问题清单;用好民主生活会这一载体,充分依靠党内生活纠正、解决问题。四要加强督查狠抓落实。要适时开展监督检查,重点检查规定动作有没有完成、方案措施有没有落地、自查自纠有没有抓实,决不能含糊。要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实行销号台账管理,一个问题一个问题的整改,一项工作一项工作的推进,确保集中整治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吴信根组长在讲话中指出,集中整治工作是省委全面落实从严治党、扎实推进反腐倡廉工作的组合拳之一。各级纪检部门和干部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协助督促各级党组织抓好这项工作。一要积极发现问题,登记在册。各单位一定要结合实际,认真反思,做实做细,查摆梳理出问题清单,拿出具体的整改措施。二要自觉查纠问题,整改到位。要引导党员干部充分把握好自查自纠的政策和时间,要有“自己发现和组织查出是两种性质”的清晰认识,认真查纠,务实整改。三要加强监督检查,抓住典型。既要善于发现好的典型,对工作做得务实深入的单位,及时进行宣传,形成自我查纠自我整改的良好导向;又要盯紧反面典型,对自查自纠阶段后被组织查出问题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处理并通报曝光。

厅集中整治工作小组全体成员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