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水利厅印发关于开展水利施工预防坍塌事故专项整治“回头看”方案的通知 赣水安监字〔2014〕12号

04.05.2014  11:32

各设区市水利(水务)局、赣州市水保局,厅直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巩固2013年6月开展的水利工程建设领域预防施工起重机械脚手架等坍塌事故专项整治工作成果,坚决预防和遏制事故发生,根据省安办〔2014〕31号和水安监〔2014〕82号文件有关开展预防坍塌事故专项整治“回头看”的要求,经研究,决定自2014年4月至12月,在全省开展在建水利工程施工预防起重机械、脚手架、高大模板、围堰、深基坑、高边坡和隧洞开挖等坍塌事故专项整治“回头看”活动。现结合水利实际,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对照《江西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江西省水利工程建设领域预防施工起重机械脚手架等坍塌事故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赣水安监字〔2013〕33号)要求,突出现场、盯住隐患、严查真改、深化整治、不留死角、补强短板,以加强源头治理、落实主体责任、规范现场管理、强化科技支撑、夯实基础建设为主要措施,切实把各项责任落实到位,把法规制度和标准规范落到实处,坚决预防和遏制起重机械、脚手架、高大模板、围堰、深基坑、高边坡和隧洞等施工坍塌事故,确保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通过“回头看”,进一步加强水利施工现场组织和管理,强化工程建设各方特别是施工企业和建设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有效遏制施工现场“三违”行为;进一步落实政府属地监管,行业直接监管职责,着力解决职责不明、监管缺位等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不断健全完善相关监管制度;进一步规范项目法人保障安全生产措施方案报备,施工单位起重吊装设备、脚手架租赁以及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专项施工方案论证、审查的程序要求,依靠先进科技等手段,加强设备和材料的检测,有效预防坍塌事故。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要加强事权范围内的安全监督检查,努力实现2014年全省水利行业较大以上事故“零控制”,为深化水利改革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三、整治范围和重点内容

整治范围为各类在建的水利工程。重点是大中型病险水库、病险水闸改造和农村水电站项目。各级水利部门在首先抓好自身承担项目法人的项目专项整治的同时,特别要重点抓好事权范围内民营农村水电站的监督检查。要突出现场、深入一线,在认真总结去年专项整治工作的基础上,针对仍然存在的薄弱环节,重点开展“八查八看”:

(一)看施工起重机械、脚手架、高大模板、高边坡、深基坑、围堰和隧洞等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审批、论证等情况,查是否符合有关规定要求和相关标准规范。

(二)看脚手架进场材料(钢管、扣件抽检)情况和搭设(扫地杆、连墙件、剪刀撑等)情况,查是否与施工方案及相关标准要求一致;

(三)看高边坡、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围堰工程等施工情况,查是否与施工方案及相关标准要求一致;

(四)看模板支撑体系和混凝土浇筑工序等作业情况,查是否与施工方案一致;

(五)看塔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缆机、架桥机等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及验收等情况,查是否符合相关许可规定及与施工方案一致;

(六)看起重机械定期检查、维护及保养等情况,查是否符合标准规范要求;

(七)看隧洞支护体系(锚杆、喷射混凝土、锚喷组合和钢支撑)施工情况,查是否与施工方案及相关标准规范一致;

(八)看安全管理突出问题和施工现场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查是否存在死角和盲区及整改措施是否落实到位。

四、工作安排

专项整治“回头看”总体上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和自查自纠阶段:5月上旬前各级水利部门要按照各自监管事权,明确整治重点单位和项目。省厅重点整治单位为峡江水利枢纽管理局、省水利投资集团公司、省赣管局、袁管局、潦管局和厅直在建的房建项目。省农电局、省质量与安全监督中心站要加强事权范围内项目检查和抽查。5月中旬至8月底各项目法人和施工企业进行自查自纠,对隐患排查要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实行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建立隐患排查整改台帐,实行隐患整改闭环管理。并按月填报《预防坍塌事故专项整治“回头看”隐患排查统计表》(见附件)。

(二)检查督导阶段:9月项目主管部门对所属单位项目法人和施工企业进行督查和抽查,11月省厅组织安全检查专家对市、县进行重点抽查,发现存在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的,要责令立即整改,并严肃处理。

(三)总结分析阶段:11-12月为“回头看”专项整治活动总结分析,归纳评估。各设区市水利(水务)局和厅直重点整治单位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务必于11月15日报厅。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去年我省水利行业发生两起较大安全事故均为坍塌事故,务必引起各级领导高度重视,汲取血的教训,坚决杜绝事故重演。尤其是在建大中型病险水库、病险水闸、农村水电站较多的单位和地区,一把手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将整治工作抓紧、抓实、抓细、抓到位。

(二)督促检查,务求实效。安全生产检查是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工作,各地各单位要重视加强安全生产检查专家库建设,检查抽查应以专家为主,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加大对重点企业、重点项目的暗查抽查力度,发现问题,分类指导,立即整改。

(三)落实责任,严格问责。各地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切实履行政府属地监管,行业直接监管和项目法人、施工企业主体职责,加大行政问责和行政监察力度,对整治工作不力的要严肃追究失职、渎职责任。

 

 

 

                                                                  江西省水利厅

                                                              201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