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水利厅印发《江西省水利工程质量检测见证取样送样管理办法》

26.06.2014  19:02

      为进一步规范水利工程质量检测见证取样送样工作,根据《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水利部36号令),结合我省实际,省水利厅近日印发了《江西省水利工程质量检测见证取样送样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共14条,对水利工程质量检测见证取样范围、取样见证工作程序、检测单位收样及检测程序、有关单位责任和责任追究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办法》的制定,使我省水利工程质量检测见证取样送样工作有章可循,对保证检测工作质量,强化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具有积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