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水利厅直机关纪委印发《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实施方案》

18.10.2017  04:30

2017年10月17日,省水利厅直机关纪委印发《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实施方案》,扎实推进水利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

此举旨在深入贯彻落实厅党委、驻厅纪检组关于水利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部署要求,准确把握职责定位,严肃查处厅直系统水利扶贫领域违规违纪问题,为打赢水利脱贫攻坚战提供有力的纪律保障。

据悉,省水利厅直机关纪委将坚持突出问题导向,加强水利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违纪问题,重点查处以权谋私,虚报冒领、贪污侵占、挤占挪用、吃拿卡要、以及索要“好处费”、“雁过拔毛”等侵害贫困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严肃查处“四风”问题,重点查处超标接待、公车私用、公款私请、铺张浪费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问题;严肃查处责任落实不力问题,重点查处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推进不力、不能按时完成扶贫任务的问题。

省水利厅直机关纪委还将继续强化对厅直管水利扶贫项目建设监管职责履行情况的再监督,深入水利扶贫项目和扶贫点,协助排查摸清水利扶贫资金、项目和监管机制3个“家底”,协助驻厅纪检组督促各厅直单位制定《水利扶贫工作任务分解表》;协助驻厅纪检组督促推进水利扶贫领域廉政风险防控排查,编制水利扶贫工作廉政风险防控手册;做好问题线索的报告、排查、处置工作,协助抓好水利扶贫项目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

此外,省水利厅直机关纪委还将组织开展水利扶贫点帮助工作的督查调研,重点对第一书记和扶贫工作队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在水利扶贫项目施工现场,公布信访举报电话、邮箱,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并定期收集、梳理问题线索,建立水利扶贫领域问题线索台账,加强问题线索核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