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水利厅关于开展水利在建工程安全生产专项督查的通知 赣水安监字〔2014〕7号
各设区市水利(水务)局,省农电局、省质量与安全监督中心站、省峡江水利枢纽工程管理局:
根据省安委办《关于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督查的通知》(赣安办电〔2014〕13号)要求,为切实做好全国“两会”期间水利安全生产工作,决定在全国“两会”期间开展全省水利在建工程安全生产专项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重点和时间
重点是有深基坑开挖、高边坡、高支模、高脚手架、高混泥土、隧道作业的电站、水闸、水库等正在施工的项目。时间从3月5日至15日止。具体时间各单位自行确定。
二、专项督查组安排
(一)上饶市督查组。由厅质监站领导带队,上饶市水利局派人参加。督查上饶市在建项目不少于3个。
(二)吉安市督查组。由省农电局领导带队,吉安市水利局派人参加。督查吉安市在建项目不少于3个。
(三)赣州市督查组。由赣州市水利局分管领导带队,督查本市在建项目不少于3个。
其他设区市和峡江水利枢纽工程管理局由分管领导带队组织专项督查或检查。
三、工作要求
(一)各督查组对被检查项目要进行“解剖麻雀式”的检查,重点是“五查”:即查非法、查管理、查资料、查设施、查落实。
(二)各督查组要轻车简从、廉洁自律,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
(三)各督查组要形成有情况、有分析、有建议措施的工作报告,于3月16日前书面或电子文档形式报厅安监处。
联系电话:0791-88825809 88825811(传真)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江西省水利厅
2014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