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溪县水利局要求工程相关人员签定廉政承诺书

14.12.2015  18:09
      自觉遵守工程建设领域的有关法规及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爱岗敬业,正确履职,秉公办事,不为个人谋私利;不向施工单位或承包方索要、收受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及各种好处费,不向承包方报销任何个人支付的费用;不接受施工单位或承包方安排的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旅游、娱乐等活动……;近日,金溪县针对新开工建设的“小农水”重点县项目,要求所有参与项目建设的施工人员和工程技术人员要签订《水利工程项目责任人廉政承诺书》。
      为进一步筑牢水利系统干部职工思想道德防线,提高拒腐防变能力,金溪县水利局根据 “把纪律挺在前面先行先试”主题教育活动要求,针对当前水利项目建设多,投资大,廉政风险高的特点,要求全系统所有参与项目建设的相关工作人员在项目开工前均要签订《水利工程项目责任人廉政承诺书》,公开承诺在项目建设过程中,要自觉遵守工程建设领域的有关法规及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爱岗敬业,秉公办事,不向施工单位或承包方索要、收受礼品,不向报销任何个人支付的费用,不接受宴请、旅游、娱乐等活动,并表示自觉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监督。
      实行水利工程项目廉政承诺,是该局深入开展“把纪律挺在前面先行先试”主题教育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旨在通过承诺活动的开展,进一步增强水利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自觉接受廉洁自律的自觉性,正确教育引导水利系统广大党员干部职工自觉遵守党风廉政相关规定,大力弘扬“献身、负责、求实”的水利行业精神,进一步增强了干部职工的服务意识、廉洁意识,对深入推进水利工程项目建设,大力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