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政策法规司来赣专题调研严重水事违法行为纳入刑事制裁方案

24.07.2014  19:48

      为解决我国河湖管理和保护面临的突出问题,加大运用刑事手段打击非法占有水域、非法采砂等水事违法行为力度,2014年7月23日,水利部政策法规司李晓静处长一行三人来赣专题调研。调研组在南昌召开了座谈会,重点围绕水利部《严重水事违法行为纳入刑事制裁方案》(征求意见稿)听取多方意见和建议。

      座谈会上,李晓静处长就水利部政法司制定征求意见稿的背景作出说明,并通报了前期与全国人大法工委及相关部门沟通协商的情况及工作进展。参会人员结合工作实践,对“非法占用水域罪”的违法情形、定罪量刑标准、刑罚制裁对象等展开讨论,畅所欲言,对“非法采砂”适用“非法采矿罪”进行立法解释发表各自的意见和建议。李晓静处长表示,对与会人员提出的修改意见和建议,调研组将认真予以梳理,尽快修改完善好《方案》;并请我厅政法处会同相关单位结合工作实际,就罪名确定、适用情形等提出更具体的意见,为推进严重水事违法行为入刑提供实践支撑。

      厅政策法规处、建管处、省水政监察总队、南昌市采砂办以及南昌、抚州、贵溪、宁都等水利(务)局相关负责同志参加座谈。

调研组一行三人

座谈会讨论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