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市水务局六项举措提升党风廉政建设成效

07.03.2017  17:41

景德镇市水务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全面从严治党决策部署,坚持把严守党的纪律摆在首位,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惩防体系建设,着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和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水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主体责任进一步压实。全面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形成局党组书记负总责、分管领导分工负责、科室(单位)推进落实、相关责任人“一岗双责”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格局。市水务局党组分别与5个县(市、区、园区)水务部门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承诺书,与9个机关科室、7个局属事业单位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
      思想建设进一步加强。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全局党员理想信念进一步坚定,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树立水务系统清风正气。
      作风建设进一步强化。坚持抓细抓常抓长,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坚持和完善领导班子联系基层和服务群众制度,推进机关联系基层、干部联系群众为主要内容的“双联系”工作。廉政文化“进机关、进基层、进工地”示范点创建活动深入开展。
      纪律规矩进一步严肃。全市水务系统各级党组织旗帜鲜明地支持纪检机构履行监督责任,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
      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制订《市水务局党组关于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实施意见》等制度,从严格程序、规范行为、严明纪律、严肃问责等方面,着力规范干部职工各类行为。
      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在局纪检组、监察室撤销后,明确局办公室、机关党委具体承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并落实专人与市纪委派驻纪检组对接联系,全力配合派驻纪检组开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