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水区扎实开展林业执法等专项整治行动

21.08.2014  11:46

为着力整治林业行政执法不公,效率不高,为政不勤、不廉、不正等问题,进一步规范林业行政行为,渝水区决定自7月上旬至9月底,对林业行政执法部门和窗口服务行业展开专项整治。主要从两个方面着手,确保整治成效。

一是认真自查。一方面查林业行政执法部门是否认真履行行政执法职责,执法人员是否做到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在行政执法中是否存在粗暴执法、滥施行政处罚、滥用强制措施等方面的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是否规范,执法中是否存在侵犯执法对象合法权益的行为,是否执行《新余市规范涉企检查规定》;另一方面主要查窗口服务部门是否存在群众观念淡薄,宗旨意识不强,服务态度生硬的问题,工作中是否存在以权谋私,借帮助企业争取资金和优惠政策之机收受“回扣”等行为,在工作中是否落实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等服务制度,并要求将自查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监督。

二是强化监督。渝水区要求林业部门坚持开门搞整治,要通过党内会议、文件、简报、局域网等形式对外公开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纪检监察部门要通过举报电话、举报信箱和网络举报邮箱等渠道,受理和办理群众关于不正之风的投诉和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