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渝水区推行“为民服务代理制” 服务群众“零距离”
中国江西网讯 “这个代办点,可帮了我的大忙。以前办个准生证费时费力,现在好了,只需在家等就行。”3月18日,在新余市渝水区罗坊镇湖头村委便民服务代办点内,得知自己申办的准生证的手续已递交到区计生办时,村民李秀花高兴不已。据悉,目前渝水区有一支由3671名乡(镇)村干部及党员组成的专职队伍,专门无偿为百姓跑腿办事,这就是该区推行的“为民服务代理制”。
创立服务新模式 架起干群“连心桥”
为让广大群众办事不再难,新余市渝水区“为民服务代理制”应运而生。2013年6月,该区建立区、乡(镇)、村、组四级为民服务代理网络,在村组设立受理点,群众申办的行政许可、审批、登记、备案等事项依法无偿全程代理,变群众跑腿为干部跑腿,使群众“一室”就办成万家事。
“为民服务代理制”的推出,为广大党员干部“听民声、知民情、解民困”开辟了有效途径,打通了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难题,让广大群众享受到了“一室受理、全程代办、无偿服务”的实惠,同时还增进了党群干群感情,锻炼了干部队伍,夯实了基层基础。
乡(镇)村干部为民跑腿
据了解,“为民服务代理制”推行以来,渝水区在全区16个乡(镇)和街道办事处、183个行政村和1546个村小组分别设立了便民服务代办中心、代办站、代办点。而各代办中心(站、点)的代办员由驻村区、乡(镇)两级干部和村“两委”成员及村小组长担任,另外吸收村里有一定威望的老干部老党员和乐意做好人好事的志愿者参与,并且每周安排一定时间,集中受理群众的代理事项,帮助村民整理好相关资料。村民申办事项被受理后,由代办员交由上级代理部门承办或协调办理。群众申办事项办结后,由代办员及时把办理结果反馈给申请群众。
事办得好不好 群众打分说了算
为落实“代办”责任,渝水区层层建立了干部绩效考评办法,规定驻村干部每月驻村不得少于20天、入户走访不得少于16次。干部入户走访和代办事项反馈情况必须由群众签字证明并给予“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评价,每月由驻村组长审阅签字后由村委会逐人统计代办件数,每季汇总后由乡镇联系领导审阅签字,年终进行汇总评比、绩效考评、兑现奖罚。
“为民服务代理制”推行以来,渝水区及时向群众发放印有代理人姓名、职位、联系方式、代办事项的联系卡2万余张,共受理各类代办事项1.18万件,已办结1.11万余件,办结率94.07%,群众满意率达97.8%。
文/温潇鹏 江南都市报记者刘健
来源: 中国江西网-江南都市报
编辑: 薛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