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然:水库“别墅”屡禁不止 只有利益在作祟?

02.04.2014  15:47

国家规定“禁止给独栋别墅供地”,国家规定“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河南南阳开发商却借建“珍稀植物园”之名建成大片独栋别墅群,而且把别墅群建在了国家一级水源保护区内——河南南阳鸭河水库“中央”。(4月1日网易新闻)

位于河南省南阳市南召县境内的鸭河水库总库容量达13.2亿立方米,是河南省的特大型水库之一,被列为国家一级水源保护地,也是数百万南阳市市民饮水保障。河南南阳开发商却借建“珍稀植物园”之名建成大片独栋别墅群,其设想之美好,行径之嚣张令人瞠目。

早在2010年,2012年分别有植物园内违建别墅事件曝光,其结果只能是拆,而开发商的巨大损失和对相关干部的严肃处理仍不能南阳事件避免。国家明令规定:“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缘何开发商依然铤而走险,缘何干部要触碰“高压线”,仅仅只是其中巨大的经济利益在作祟?

调查发现,其实早在别墅刚开始建时,鸭河水库管理局就出面制止,但由于职权有限,这样的制止也无能为力。而规划部门在面对有无审批手续的质问时,主要领导竟以不清楚为由搪塞,审批手续究竟有还是没有,没有,为何能热火朝天的施工,职能部门如此的不作为,没有审批也能强行建设,其中不难让人猜测背后的暧昧关系;有,国家法律,禁令到执行层面竟是一纸空文,毫无约束力,对人民赋予责任的漠视,对国家政令的漠视,其行为令人痛心。

众所周知,房地产背后的巨大经济利益,一个项目要顺利实施,必须要有合适的土地、“和谐”的关系、充足的资金。在此次事件中,我们没有看到最重要的一条,“合适的土地”,所谓合适,最基本的就应该是允许合法拍卖的土地,显然水源区内土地是不适合拍卖的,这里的房更是不该建的。

除了客观经济利益,还有领导干部错误的政绩观,鸭水河管理局不仅向直属部门报告过相关情况,还跟南召县县政府打过报告,为什么报告“一去不回头”,没有任何回音,领导真的是日理万机,无暇顾及此等“小事”,还是视而不见,听之任之。

笔者认为,当务之急是查清查实事件的来龙去脉,给予公众一个合理的解释,并对涉事相关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予以严肃处理,给当地百姓和关心事态进展的公众一个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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