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干县印发《水库防汛管理实施细则》规范管理确保工程安全度汛

17.03.2017  02:02

为了规范和加强水库防汛安全管理,切实落实防汛调度职责,严格执行防汛调度指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及《〈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江西省水库防汛管理实施意见(试行)》(赣汛〔2014〕3号)、《吉安市水库防汛管理实施细则》(吉汛〔2014〕4号)等法律、规定,结合本县实际,3月15日,新干县防指印发《新干县水库防汛管理实施细则》。

据了解,该实施细则防汛调度范围主要适用于新干县境内的所有小(二)型及以上水库,另外,对防汛调度职责、水库防汛调度权限、水库汛期调度运用计划和防洪抢险应急预案审批权限、防汛调度执行程序、水库汛期运行管理等五个方面做出明确规定。该细则的制定将进一步规范水库防汛安全管理,确保全县工程安全度汛。

同时笔者了解,到目前,该县汛前各项防汛准备工作正紧张有序地抓紧落实,确保主汛期到来之前全部准备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