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水蛇挂同学脖子上致精神分裂学校也要赔偿

24.02.2014  11:41

  【案例】2011年5月,某中学的几名学生在操场上发现一条水蛇,严某拾起水蛇后将它挂到了同学张某的脖子上,这一举动使张某精神受到刺激。张某先后到市精神病院、省精神病院住院治疗,共花去医疗费近万元,后被鉴定患了精神分裂症。

  法院判决,严某及其所在中学被判共同赔偿原告医疗费、交通费、精神抚慰金1万元。

  【说法】江西朗秋律师事务所律师李丁生认为,被告严某的行为是造成原告张某精神分裂的诱因,而严某所在中学疏于管理,未尽到看管义务,因此应与严某共同对张某进行赔偿。(文字整理/记者贺于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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