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丰县农田水利“自建自管”开新局

19.11.2013  17:22

      永丰水利局永丰县紧扣2011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创新思路,变为民做主为让民做主,充分依靠基层政府、村组集体、农民用水户协会,广泛动员、组织受益农民以主人翁态度参与,积极构建小型农田水利“自建自管”模式,形成上下联动、全民动员、大修水利的良好局面。

      以前,受产权归属不明、管护队伍弱化、维护经费欠缺等影响,县大部分农村小型水利工程建、管、用三位脱节,基本上是有人用无人管。公益性工程缺乏财政支持,经营性部分又难以实现良性发展,造成工程维修资金难落实,工程管理基础薄弱,效益难以正常发挥,服务质量难以保证。

      2010年,永丰县在实施第一批全国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时,积极探索农民自建自管模式,对灌渠较为分散、投资小于20万元的小农水重点县项目,采取受益村农民用水户协会“自建自管”完成并进行评比,奖优罚劣,使“自建自管”小农水工程成为质量过硬、效益优先的民心工程。如坑田镇塘下村大睦村小组,村民自己改造陂头支渠,义务投工投劳,经考核验收,质量过硬。陂头支渠由于做到了建管并重,尽管2011年春夏秋连旱,但该村700亩水稻实现了丰产丰收,年收入达330多万元,同比增收6%。

      共尝“自建自管”小农水“甜头”后,永丰县将“自建自管”触角延伸至各项小型农田水利工程。

      2013年8月,永丰县水利局出台《永丰县“五小”水利工程项目申报和建设管理办法》(永水利字【2013】99号),“放权”于民,变以往“由上往下”派项目为“由下往上”要项目。即本县域内村民委员会综合民众意愿,将急需新建、改(扩)建及除险加固的“五小”工程提出申请并签订“自建自管”承诺书,各乡镇水利站组织编制申报材料,经所在辖区乡镇签署意见,由各乡镇水利站汇总后向县水利局农水股申报,县水利局根据项目的轻重缓急安排实施计划,下达项目资金补助文件。对投资在“五小”水利工程投资规模以内且技术含量不高的村级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由建设单位采用“自建自管”模式自行组织实施。

      2013年11月13日晚,永丰县塘坝整治第一次会议在水利局三楼会议室举行。水利局长、分管副局长、技术人员,塘坝所属恩江、八江等乡镇分管领导、水管站长及相关村书记、主任近50人参加会议。会议决定,今年的21个塘坝整治项目全部采取“先建后补、自建自管”的形式,由塘坝所在地村委会担当业主,依据县水利局提供的施工图纸组织实施。工程完工后,水利局组织有关单位验收,验收合格后以省里批复的按库容平均2元/m3的补助资金拨付工程款。会议还明确了此次塘坝整治的建设内容、工程监理、施工管理、质量及进度要求等。工程于2013年11月15日开工,计划2014年2月28日之前完工。

      对逐步完善的永丰小型农田水利“自建自管”模式,老表齐声称赞,说水利部门为民解忧抓住了重点,作风转变落到了实处,纷纷表态:我们修的是自己的命脉工程,不可能会偷工减料,降低工程质量,今后一定积极参与受益水利工程的养护!乡镇水利站的同志更是感慨万千:县里“自建自管”力度强了,我们出力献策的平台大了,老表的积极性高了,水利工作就更好开展了。目前,该县各地水利建设高潮迭起,冬春水利大会战胜利在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