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丰县检察院狠抓办案安全

02.05.2015  23:04

为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提高严格公正文明司法能力,增强检察机关司法公信力,永丰县检察院要求广大干警不但要加强业务学习,更要重视办案安全和规范司法行为,坚决杜绝各种不符合办案程序和规定以及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的发生。

落实责任、依法办案。牢固树立依法办案、文明办案的理念,依照法定程序、步骤办理案件,严格遵守办案时限,防止超期办案、超期羁押现象出现。在每一次办案前,主办人员都要制定好安全防范预案,评估案件风险,明确责任主体,建立了“主管副检察长和反贪局负责人对办案安全负领导责任,案件承办人员对办案安全负直接责任”的安全责任体系。同时,把每一次讯问每一次看守安排细化到具体个人,把安全责任落实到个人。

规范办案区管理。对照办案区管理规范,添置了相关必备设备,安装了两台最新的固定式同步录音录像设备、添置了医疗急救包、更换了消防设施等。在每次传唤调查对象前,对询问室、讯问室及延伸场所进行仔细检查,不放过任何死角,对可能导致安全事故的隐患及时排除。把指定监视居住点按照办案安全要求的标准进行建设,对所有门窗进行加固,并在通道上增加了几道安全门,对房间进行重新装修,拆除含尖锐的家具和器具。

注重办案细节,杜绝安全隐患。在办案过程中要求每位办案人员要特别注意容易忽略的地方,常常“敲警钟”,筑牢办案安全的钢铁防线。在谈话前要仔细询问调查对象的身体状态及有无疾病,并在办案区储备常用药,防范突发疾病危险。加强医疗救助建设,与永丰县人民医院建立应急响应机制,遇有突发情况时,随时能到办案区实施救助。要随时关注调查对象的心理状况,防止其发生过激行为。(罗军)

供稿:永丰县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