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修一男子酒后用钢叉刺伤送传票的司法人员 获刑4个月

11.10.2014  14:44

10月10日上午,一起暴力妨碍公务案在永修开庭,当事人闵某认罪后落下悔恨的泪水。今年7月7日,由于酒后冲动,闵某与前来送达传票的工作人员发生口角,随后抄起一根钢制渔叉将对方打伤,最终被判处4个月拘役。

2米钢叉刺向司法人员

今年7月7日中午,闵某与朋友喝酒后在店内睡觉。下午3时40分许,3名法院工作人员来到店里,向其送达诉状、举证通知书以及一份开庭传票。“当时我趴在桌上睡觉,几个人对我说,他们是法院工作人员,因为我做过担保人的朋友,逾期未还贷款,所以我和朋友被信用社一并告上了法庭。”闵某回忆,由于喝了不少酒,加上自己认为借款跟自己无关,脾气暴躁之下便与对方发生口角。

当时书柜旁放着一根近2米长的钢制渔叉,闵某冲动之下,一把拿起叉向其中一人刺过去。对方忙拎起一只凳子挡住,才没被刺伤。但闵某这一刺力量巨大,将对方推倒在地。冲突中,3名工作人员并未还手,但在酒精刺激下的闵某仍未罢手,陆续刺伤和打伤对方2人。

案发数天后投案自首

将3人赶出店后,闵某跟着出了门,发现对方上了一辆警车,这才清醒了一些,意识到闯祸了。7月11日,闵某向永修县治安管理大队投案自首。

与此同时,经医院检查,几名法院工作人员手臂和头部均不同程度受伤,一人头部被打出血。由于闵某的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8月22日,永修县检察院对其提起公诉。

昨日的庭审过程中,闵某对犯罪行为供认不讳。考虑到闵某存在自首行为,法院最终判处其拘役4个月。

祸起10年前一个签字

10年前,朋友托我做担保人,向信用社贷了一笔9万元的贷款。”谈起事件原委,闵某回忆,他当时被朋友叫去签了个字,并没意识到自己从此承担了连带责任。“当时就觉得钱是别人借的,借款人还在的情况下,怎么也不可能找到我头上来。”闵某说。

了解到闵某犯案经过后,不少旁听群众纷纷表示,“不懂法、太冲动”让闵某付出了惨痛的代价,令人扼腕。

负责此案民事诉讼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近年来因“担保”而出现负有连带责任的案例不在少数,居民“担保”需谨慎。(王平 黄声兰)

来源:中国江西网-江南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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