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新县粮食局加强早稻收购市场监管

06.08.2014  19:40
  为贯彻好、执行好早稻最低收购价收购政策,保护种粮农民利益,搞活粮食流通,日前,永新县粮食局在成立政策督导验收工作组、行政执法安全生产等7个工作组的基础上,另将12名机关工作人员下派到12家购销企业驻点监管,进一步建立健全“驻点监管、行政执法、政策督导”早稻收购联动工作机制。此外,还认真开展专项检查工作。一是主动与周边县联系,开展联动执法,规范收购行为。二是对《粮食流通管理条例》有关规定、“五要五不准”收购守则、《江西省粮食收购工作纪律》、《2014年早籼稻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等的落实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工作,维护好粮食收购秩序,确保国家和农民利益不受损。 (永新县粮食局  李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