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知名药企汇仁药业涉嫌生产伪劣有机肥致秧苗死亡

18.03.2014  13:27
      “汇仁集团非法制售假肥料坑农,被有关部门捂住,没有被曝光;我们是汇仁集团的合作伙伴,被汇仁坑爹,更苦!……”不久前,一则题为《汇仁集团欠钱,耍赖不还》的网帖在中国江西网“问政江西”栏目曝光。

  发帖人是江西金沧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下称金沧公司),网贴内容直指江西汇仁药业有限公司(下称汇仁药业,系汇仁集团下属企业)制售伪劣有机肥,致使农户秧苗烧死;金沧公司作为化肥经销企业,按政府要求先行“垫付”35万元赔偿了农户损失,事件平息后,汇仁集团却拒绝承担这笔赔偿款。

  近日,《法制日报》记者就这起“坑农”事件的背后展开调查。

   假化肥致秧苗遭殃 数百农户陷“坑农”事件

  2012年2月至4月期间,金沧公司通过业务员销售了560多吨有机肥,其中汇仁药业生产的“汇仁”牌有机肥120余吨,分别销往江西省南昌县塘南镇西联村、篁山村、西河村等地的农户。

  同时,另外440吨由金沧公司委托山东临沂市金粮丰有机肥料有限公司(下称金粮丰公司)加工的“金沧”牌有机肥,则销往了包括村民袁福河在内的南昌县蒋巷镇、泾口乡、南新乡、滁槎镇等地数百户农民。

  不久,袁福河等数百农民发现,在施用“金沧”有机肥后,地里的谷种秧苗基本烂死,烂苗面积1万余亩,损失达274万余元。经江西省九江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检测:该肥系不合格有机肥。

  坏消息接踵而来。此前,南昌县塘南镇农户也反映,其施用“汇仁”牌有机肥后,秧苗也同样遭殃。疑惑之下,受害农户肖久金自行将“汇仁”牌有机肥送往江西省化肥质量监督检验站检测,鉴定结果为不合格产品,原因是“所检水分含量未达标示标准要求”。

  于是,愤怒的村民集体来到金沧公司和汇仁集团讨要说法。南昌县政府迅速成立“坑农”事件调查专案组,要求金沧公司做好农户赔偿工作,同时警方将金沧公司相关人员控制。

  “金沧”牌有机肥鉴定结果出来后,警方以涉嫌生产、销售伪劣化肥罪对金粮丰公司法人代表李恩荣刑事拘留。

  因为金粮丰公司远在山东,加上规模小实力弱,为尽快平息纠纷,金沧公司很快就拿出170余万元用于“金沧”牌有机肥受害农户的赔偿。而对“汇仁”牌有机肥的受害农户,因为生产厂家就在南昌县当地,金沧公司认为自己只是代为经销,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因为‘汇仁’牌有机肥是汇仁集团生产的,理应由汇仁集团赔偿。”金沧公司法人代表王洪军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当时前来协调的县政府相关领导要求金沧公司先把这个事摆平,并承诺等事情结束,由汇仁集团还给金沧公司垫付的赔偿款。

  王洪军的哥哥王洪林也向记者证实,当时作为专案组成员的南昌县公安局一名副局长告诉他:“你们先赔付,汇仁集团明年要上市,由他们出面名声不太好,汇仁集团会给你们钱,到时我也会跟他们说。”

  为了不给政府添乱,也维护本地企业的声誉,金沧公司只好先拿出35.07万元用于“汇仁”牌有机肥受害农户的赔偿。与此同时,南昌县农业局也拿出19万余元赔付受害农户。

   质量检验存在争议 生产厂家拒绝理赔

  事后王洪军得知,南昌县农业局的19万余元赔付款,已由汇仁集团全额支付。而金沧公司垫付给农户的的35.07万元,汇仁集团却拒绝赔付。

  “金沧公司的诉求无据无理,我们不能接受。”汇仁药业法务部部长吴晰春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在与记者匆匆交谈几分钟后,吴晰春便以身有急事为由婉拒了记者的采访,只留下一份书面回应材料。

  材料称,2012年2月初,金沧公司王洪军等三人来到汇仁有机肥厂(汇仁药业下属分厂),说要推广“汇仁”有机肥,有机肥厂的负责人向其介绍了产品的生产过程、特点、价格等。

  2月9日,金沧公司的业务员带着7、8个农民到汇仁有机肥厂,参观了生产车间,由金沧公司的业务员在现场给农民讲解了有机肥的有关知识,特别强调了有机肥只能用于旱地,不能用于水田。

  此后,金沧公司先后购买了“汇仁”有机肥121.16吨,但汇仁有机肥厂从未将有机肥直接销售给农民。

  “那份检验报告是无效的,不能证明‘汇仁’牌有机肥质量不合格。”汇仁药业表示,首先,这份报告是农民肖久金自行送检的,不能保证受检产品是该公司生产的有机肥。其次,即使送检样品是汇仁药业生产,通过检验报告可以看出,只有水份超标,其它各项指标合格,水份超标不能排除人为加水或打开包装后长时间水分渗入等原因。再次,汇仁药业生产的每一批号的产品进行自检,并定期送检,检测结果均为合格,从未出现水份超标的情况。

  对此说法,王洪军不予认同。他告诉记者,以前在汇仁有机肥厂担任负责人的高厂长曾亲口对他说,“厂里没有烘干设备,上半年由于气候湿润,生产的有机肥水份普遍偏高,不合格的可能性是存在的。”

   一个受审一个没事 同案不同处受质疑

  2013年8月2日,南昌县检察院以被告人李恩荣涉嫌生产、销售伪劣化肥罪,并追加涉嫌生产、销售伪劣化肥罪的金粮丰公司为被告单位,向法院提起诉讼。此案已开庭审理。

  而《法制日报》记者经过多方调查发现,到目前为止,涉嫌生产、销售伪劣化肥的汇仁药业及其相关负责人却相安无事。

  据了解,专案组成立后,立即对涉案的“金沧”牌有机肥进行送检,经江西省九江市产品质量监督检测所检测,该化肥系不合格有机肥,认定“氧分不达标,产品不合格”,随后警方依法对这家山东生产企业的法人代表李恩荣刑事拘留。

  而未对涉案的“汇仁”牌有机肥,专案组既没有封存以固定证据,也没有进行及时送检,才导致金沧公司和汇仁药业在产品质量是否合格这一关键问题上各执一词。

  “‘汇仁’牌有机肥同时涉案,当地执法部门为什么不对涉案产品封存送检?”王洪军质疑说,“产品未送检,也让汇仁药业找到了‘缺乏事实证据’的耍赖理由。”

  “这是明显的‘同案不同处’。”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相关人员告诉记者,“就因为汇仁集团地处南昌县当地,而且是全国知名企业,就可以网开一面吗?!”

  今天上午,王洪军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南昌县政府有关部门已组织双方协商,但汇仁药业对其提出追索35万元垫付款的要求不能接受,表示只能在10万元以内的补偿数额进行商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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