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要求做好汛期住房和城乡建设安全生产工作

12.04.2016  17:56
  4月11日,省住建厅发出通知,针对今年汛情早、洪灾可能性大的特点,要求各地分析查找本地区汛期安全生产的薄弱环节,制定各项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应对措施,按照“责任细化到位、物资储备到位、隐患排查到位、应急值守到位”的要求,早部署、早备战、早预防,切实将防范极端灾害性天气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确保汛期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安全生产形势平稳有序。

  一要组织开展建筑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各地应把建筑基坑、隧道工程、管沟边坡、土石方工程、围墙作为施工现场安全检查重点,加强对地处山坡、临近挡土墙的施工工棚、宿舍和位于学校、集贸市场、城区人行路边等人口密集地段的施工临时围墙的安全检查,同时还要加强对塔吊、物料提升机和落地式脚手架等设施基础和拉结装置的排查,对存在坍塌和泥石流等威胁的,要提前采取应对措施,果断撤出人员和停止相关作业,遇雷雨、大风天气要停止塔吊等室外高处作业。

  二要加强对垃圾填埋场、老楼危楼以及既有建筑、风景名胜区游乐设施等安全隐患排查。要按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原则,各有关部门要组织对垃圾填埋场、老楼危楼以及既有建筑、风景名胜区游乐设施等开展安全检查,对存在洪水、滑坡、坍塌和泥石流等威胁的,要提前采取应对措施,消除安全隐患,严禁只考虑成本,不考虑人员安全,遇雷雨、大风等极端天气,要果断处置。

  三要加强运营的市政桥梁、隧道、涵洞、城市轨道交通等重点部位的监测监控。对存在发生洪水、泥石流、崩塌落石等临水临崖重点地段和部位,要加大巡查和监测监控力度。发现有危险情况时,要及时增置危险警示标志,提醒车辆、行人谨慎通行,必要时立即阻止车辆、行人通行,并采取有力措施消除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