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紧抓工程质量规范建筑市场
2015年实现电子招投标全覆盖
工程质量代表了一个国家的形象,反映了一个民族的素质。抓工程质量永远没有尽头,要常抓不懈,一抓到底。目前,江苏各地已积极行动,起步良好,并向深层次稳步推进。
张雷在电视电话会议上强调,要从完善招投标监管制度、全面推进电子招投标工作、实施招投标有效监督等方面进一步加强招投标监管。据了解,江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已经研究起草了《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及《串通投标和投标人弄虚作假行为认定处理办法》,年内将出台。今年年底前,省辖市国有投资工程项目电子招投标将实现全覆盖,2015年底前,依法必须招投标的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将全部实行电子招投标。
实施联合惩戒提高失信成本
加快推进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建设,是规范建筑市场秩序、遏制工程建设领域腐败的重要举措。目前,江苏省在省级和省辖市两个层面,已基本完成以施工企业为主的企业、人员和项目三大数据库建设,建立了施工企业信用考评系统。2015年8月底,将全面完成各方主体基础信息库建设和整合,年底前实现与住房城乡建设部信用平台的无缝对接。
此外,江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正加紧出台《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备案管理办法》,将各类工程项目纳入信用监管平台,提高覆盖率,实施有效监管。记者了解到,江苏已有8个省辖市将信用考核结果与招投标实施关联,对失信者实施联合惩戒,提高失信成本。2015年底,将覆盖到所有市、县。
出台办法落实质量责任终身制
项目负责人终身责任制是国家对工程质量管理模式的重大改革,也是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的核心内容。张雷介绍说,“江苏除了将全面落实终身质量责任落实到人头,还将建立书面承诺、永久性标牌和信用档案等制度,没有承诺书的,不予办理竣工验收手续。”目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已下发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等文件,凡发生工程质量问题和事故的,依法倒查和追究五方责任主体的责任。
张雷指出,在加强工程建设市场监管过程中,要结合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不断提高法治化水平,切实提高执法意识,提高依法行政和监管水平。在加强执法监管方面,要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当前,要突出重点,严肃查处规避招标、围标串标、弄虚作假、评标不公等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违法发包、违法分包以及转包、挂靠等行为,限制其市场准入。此外,还要加强社会监督,在媒体上公开曝光,形成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的声势,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高度重视实地开展督察
为进一步落实电视电话会议精神,12月9日,张雷带领相关负责人赴淮安、扬州两市督察工程建设市场秩序规范工作。
淮安市在2012年启动了国有资产投资建设项目施工电子招投标,并在全省率先实现所有市县(区)、所有国有资金项目、所有招投标流程“三覆盖”。今年11月,淮安市将建筑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纳入招投标环节。扬州市在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上,已完成“企业库”、“人员库”、“项目库”的信息采集、录入和审核,施工企业信用考评和应用工作正在有序推进。在督察过程中,张雷一行还走进扬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详细查看了建筑工程招投标的操作流程和电子化招标、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演示。
张雷肯定了淮安、扬州两市为全省建筑工程规范管理工作创造的经验和良好的示范作用。最后,他强调,不断规范工程建设市场,是各级政府的职责所在、责任所系,也是广大人民群众的热切期盼。我们要按照国家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齐心协力、真抓实干,进一步完善良好的工程建设市场秩序,为“两个率先”和谱写中国梦的江苏篇章作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