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一企业起诉中联重科

07.12.2015  09:58

  几年前,江西万通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通”)从长沙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路面机械分公司(以下简称“中联重科”)购进一套沥青搅拌设备。近日,万通工作人员饶女士告诉本报记者,买来数月之内,搅拌设备故障频出直到不能使用。为此,两家公司签订了一份《退货退款协议书》,内容即中联重科同意沥青搅拌站一套的原价退货申请,万通同意把设备拖回工厂处置。然而,两年多过去了,中联重科早已把故障设备拖回工厂,却至今未兑现退款承诺。

  万通:搅拌设备频出故障致损失2500多万元

  4日,饶女士告诉记者,2011年5月,万通和浙江一家公司签订了《沥青混凝土买卖合同》,约定该公司中标的吉莲高速BP1标合同段建设施工所用的沥青混凝土均由万通供应,为此,9月,万通向中联重科购买了一套沥青搅拌站等设备,并支付了260余万元首付款。

  “可是,自2012年6月安装出料以来,该套设备故障频出,两个多月内就维修了85次,直到当年8月设备着火不能使用。”饶女士说,“而且经该搅拌站生产出来的料也不均匀,不是散散的,就是结成块,达不到标准,后来路面也全部返工了。”饶女士出示了一份省交通运输厅在2012年9月印发的《关于分割BP1标部分沥青面层工程量的决定》,文件上写着,“由于吉莲高速BP1标沥青面层施工进度严重滞后,决定分割BP1标的部分沥青面层工程给BP2标施工。

  饶女士说,之后浙江公司扣减了万通沥青混凝土供应量和停工期的租金等,这给万通造成巨额损失。“该设备故障给我公司带来的经济损失达2500余万元。”饶女士4日说。

  当时,万通找到中联重科商量索赔事宜,双方还于2013年4月签订了《退货退款协议书》,约定中联重科同意万通的原价退货申请,退还260余万设备首付款,关于万通提出的补偿问题等,于协议履行完毕后,双方及时予以协商解决。不过,合同上并没有约定退款及赔偿的截止时间。“故障设备在协议书签订前就被中联重科收回了,但首付款到现在都没给我公司,更别说其他赔偿款了。”饶女士说。

  中联重科:双方存在合同纠纷 等待法院判决

  4日下午,记者电话联系了中联重科路面机械分公司总经理李庆。对方表示,中联重科和万通有过合作,并存在合同纠纷。至于上述机械是否存在质量问题,李庆称需第三方权威机构认定。此外,李庆表示,既然已走法律途径,相关事宜还是留给法院来判决。目前,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此事。

  ■王燕、信息日报记者黄祥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