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下达今年流域生态补偿资金20.91亿元

13.09.2016  01:12

江西台记者龚小娟报道:
我省在全国率先建立流域生态补偿机制,日前,省财政筹集下拨2016年流域生态补偿资金20.91亿元。
  江西省境内流域生态补偿主要包括鄱阳湖和赣江、抚河、信江、饶河、修河等五大河流,以及九江长江段和东江流域等。涉及全省范围内的100个县(市、区)。
  分配到各县(市、区)的流域生态补偿资金由各县(市、区)政府统筹安排,主要用于生态保护、水环境治理、森林质量提升、水资源节约保护和与生态文明建设相关的民生工程等。对发生重大以上级别环境污染事故或生态破坏事件的县(市、区),将扣除当年补偿资金的30%-50%,所扣资金纳入次年全省流域生态补偿资金总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