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下达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

16.09.2016  13:07

  从省财政厅了解到,为进一步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我省已下达2016年残疾人事业发展中央补助资金4590万元、省级补助资金7000万元,统筹用于残疾人康复、农村贫困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阳光家园计划及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改善生活条件等方面支出。

  据悉,中央补助资金中,用于残疾人康复2492万元,用于农村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604万元,用于阳光家园计划931万元,用于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562.48万元。

  省财政安排的7000万元,用于残疾人康复服务3930万元,为全省11.71万名残疾人提供社区康复、0-6岁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精神障碍患者社区康复、肢体残疾人适配假肢及辅助器具、为白内障患者实施免费复明手术等。改善残疾人生活条件项目3070万元,用于智力、精神及重度残疾人托养、残疾人大学生补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