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严打网上非法买卖银行卡

14.02.2015  09:26

   我省人均持有2.65张银行卡,出租、转借或被追刑责

  银行卡已成为市民使用最为频繁的非现金支付工具。记者昨日获悉,2015年1月至7月,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省通信管理局、省公安厅、省工商局、江西银监局和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联合开展整治银行卡网上非法买卖专项行动,进一步规范银行卡申领程序,强化银行卡账户管理。

  我省银行卡人均持有量2.65张

  据介绍,2014年,我省银行卡人均持有量达到了2.65张,全省银行卡跨行交易金额达到了7065亿元。银行卡被市民广泛接受和使用的同时,针对银行卡的违法犯罪活动也日益猖獗。

  近年来,银行卡被当作商品在网上非法买卖的问题越来越突出,并呈现迅速蔓延势头。网上非法买卖银行卡主要通过电商平台、二手交易平台、自媒体等渠道发布交易信息,还与身份证、网盾、手机卡、开户资料等配套,已形成银行卡收购、销售、使用的“灰色产业链”。这种在非法途径流通的银行卡,多用于配合电信诈骗、洗钱、行贿受贿、偷税漏税等犯罪活动。

  出租、转借银行卡或被追究刑责

  据省公安厅经侦总队调研员张思伟介绍,2014年,我省涉及银行卡犯罪案件共684起,抓获犯罪嫌疑人300余人,挽回经济损失2000余万元。其中,银行卡诈骗、妨碍信用卡管理及利用POS机非法套现等系高发案件。

  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支付结算处处长樊勇提醒市民,不能贪图小便宜出售自己的银行卡,“出租和转借银行卡一旦被不法分子利用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在给他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同时,也会给自己带来巨大的法律风险,甚至被追究刑事责任。

  此外,市民还应妥善保管银行卡和个人身份识别凭证及信息。对于废弃不用的银行卡,应及时销户,不要随意丢弃。

  据了解,行动期间,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设立了举报电话0791-86647892和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欢迎市民提供举报线索。黄甜 记者 李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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