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严格排查整治危险房屋安全

19.11.2016  00:32

      央广网南昌11月17日消息(王纪洪)近日,江西省住建厅及时转发住建部《关于进一步开展危险房屋安全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并结合本省实际提出贯彻落实要求。
  再次组织开展危险房屋安全排查。在去年老楼危楼排查的基础上,立即组织房屋产权人或使用人进行全面自查,发现安全隐患或存在问题的,房屋产权人或使用人应及时上报。对照《江西省老楼危楼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有重点、全覆盖、不留死角地立即组织开展老楼危楼应急性排查,确保房屋安全,确保不发生房屋垮塌事故。
  本次排查期限为:12月底前;排查重点是:建筑年代较长、建设标准较低、失修失养严重的房屋,邻近挡土墙、山体护坡、水边等危险性较大房屋,群众反映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以及擅自改建扩建加层的违法违章建筑。
  抓紧抓好危险房屋隐患整治。结合棚户区改造、老旧小区改造等工作,加快研究制定老楼危楼整治工作有关指导意见,给予地方政策、资金等方面的支持,确保安全隐患整治到位。加强与社区居委会、街道办事处的协调互助,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社会管理效能,尽快形成老楼危楼安全警示、逐级上报、跟踪管理的机制,加强日常管理工作,提高房屋安全管理水平。
  确保排查整治取得实效。按照“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要求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落实危险房屋排查整治工作整治,消除侥幸、懈怠心理。形成合力。建立月报制度,各地将本地区排查情况汇总并及时分别上报省住建厅和同级人民政府。加强宣传,促使房屋产权人、使用人认识自身对房屋安全使用、维护、管理应尽责任和义务,自觉维护房屋安全使用。在全社会逐步形成房屋产权人、使用人、物业服务企业、社区居委会、街道办事处和房地产、建设主管部门等协调联动、群防群治的管理机制,保障房屋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