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严禁拘捕数同评优挂钩 

08.11.2013  10:53

人民网南昌11月7日电 (记者魏本貌)为促进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江西省日前出台《江西省公安机关推进法治江西建设实施意见》,有针对性地提出清理、取消刑事拘留数、发案数、退查率、破案率等不合理的考核指标,严禁下达或变相下达拘留、罚款指标,并规范民警执法方式、考核方式,建立执法办案责任终身制。

改进完善执法考核方式。江西公安将执法质量考评作为绩效考核的主要内容,清理、取消刑事拘留数、发案数、退查率、破案率等不合理的考核指标,严禁下达或变相下达拘捕、罚款指标,严禁以拘捕人数、罚款数额考核基层单位和民警,严禁将拘捕、罚款同民警的奖惩、晋升和单位的评优评先挂钩,切实从制度、机制上消除执法不当的问题。

建立执法办案责任终身制。江西公安明确案件承办人、审核人、审批人对所办案件责任,严格落实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所办案件只要发生过错,不论何时发现都要依法追究原办案人员的刑事、行政、经济责任。

江西将切实加强辅助执法人员、执法源头、执法过程、执法安全和执法质量管理,建立健全执法管理机制,制定并落实相关工作制度,及时发现问题,整改问题,防止非正常死亡等安全事故发生,杜绝办案瑕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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